很多對養老金雙軌制深惡痛絕的專家、全國兩會代表們(原文如此)都想到企業職工是受損對象,但卻忽略了目前中國60歲以上的農民已經超過1.1億,從2009年起,國家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給60歲以上的農民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是每人每月55元。(2013年5月3日經濟觀察報)
有媒體刊文《養老金雙軌制被指最大不公:公務員6千農民55元》。一看數據觸目驚心,但環顧左右,這組數據確實有點夸張。養老金雙軌制的問題確實需要解決,但不能把問題過分夸大,部門、單位,代表、委員,專家、學者,媒體、網民,都需要力所能及地給決策層提供真實的數據,如果提供的數據不真實,并不利于問題的根本解決,甚至可能會為新的不公平埋下伏筆。
首先,稱公務員養老金每月6000元是不準確的。公務員隊伍本身龐大,身份差距也很大,僅從正部長級到普通科員,就差了10個左右的等級,而且里邊還有一些潛在的層級。當前來講,職務的差距就意味著工資的差距、養老金的差距,這毋庸置疑。個別公務員養老金超過6000元,甚至超過1萬元是有的,但更多的公務員是不可能拿到這個數目的。試想,當前許多省市的在崗科級干部每月才拿三四千元工資,一般退休干部每月怎么可能拿到6000多元養老金?我們可以拿公務員跟普通工人、普通農民比收入,但我們不能拿退休部長跟老少邊窮地區的老年農民比收入。這種片面的夸張的比較確實讓人感覺差距很大,也很能喚起網民的共鳴,但對普適性政策的制定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其次,絕大多數農村老年人的月收入也絕非只有55元。每月55元只是2009年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出臺時,中央財政給予60歲以上農村老年人養老補貼的底限。而在實際執行中,則成為各地給予前期未加入養老保險的60歲以上老年農民每月養老補貼額度的底限。而且這一額度,目前在許多省份已經增加到120元/月·人。后來,這一政策又適用于城鎮無保險的60歲以上老年居民。也就是說,從每人每月55元增長到120元的這筆錢,只是國家針對當年未參加任何形式養老保險的60歲以上城鄉居民群體發放的。真正參加養老保險的,即便是按照最低標準繳費的,都要領得多一些。與此相應的,城鄉居民還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從2008年起,許多省市自治區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就已經超過了年人均1000元的標準,而且各地都在逐年增長,2012年有些地區已經超過年人均3000元。同時,國家還針對7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老齡補貼,按照年齡階梯,每人每年幾百元到千余元不等。這些盡管沒有納入養老金計算,但畢竟也是用于補貼其老年生活的。
第三,關于老年人耕地的問題。我們既不能簡單以為農村人分配了耕地,無償享有了公共資源的分配,就漠視其生活的艱辛。也不能武斷地妄下結論,以為老年人失去勞動能力,其土地產出就變成了“零”。土地是生產資料,尤其當前屬于能流轉的生產資料。老年人把自己無力耕種的土地轉包出去,盡管收益微薄,但畢竟不等于絕產,里邊還是有賬可算的。
第四,我們要學會辯證地看待養老問題。無業城鎮居民(城鎮職工家屬)、無養老保險農民,這些只是時代的產物,將來的社會,工人、農民全部參加養老保險,收入都會相對高一些、穩定一些。而即便目前這些低收入的城鄉老年居民,也有許多的隱性收入,比如子女給予的贍養費等等。目前我國城鄉居民數量已基本持平,50%的人在城鎮生活,而他們當中許多人的父母仍在農村生活。換言之,相當一部分農村空巢老人的孩子其實是在城鎮擁有較高收入的。如果我們按照傳統大家庭核算收入,許多老人其實人均收入水平并不低。而如果以現代核心家庭為單位進行計算,實行“一家兩制”,小兩口的工資收入只供養孩子,不供養老人,那必然是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養老金“雙軌制”、“三軌制”的問題必須解決,但從理論上講這應該需要一個過渡時期。現在整個社會繳納養老保險的方式五花八門,養老保險繳納標準參差不齊,領取養老金的方式、標準絕對難以統一。只有當大家按照同一模式、同一基本標準繳納養老保險了,最終才有養老金并軌的可能。我想,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從現在開始做好基礎性工作,這些并不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