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常務會日前審議通過國內首部促進和規范商業發展地方性法規的草案,力求避免盲目建大型商業設施。
據天津市政府法制辦介紹,為使商業載體設施的布局和結構合理,草案明確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城鄉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總體利用規劃和商業發展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全市商業布局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區縣政府負有依據全市商業布局規劃確定本區域實施規劃的責任,商業建設項目要符合全市商業布局規劃。
如何使社區商業設施便民?草案明確,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編制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標準時,要將全市商業布局的相關指標納入。市和區縣政府可采取參股控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改造和新建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農貿市場(菜市場)、社區菜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務點等,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和改造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給予相應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