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5-04 11:35:33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蕭江
改革開放初,我國的城市化率約為17%,經過30多年的快速發展,到2012年我國城市常住人口已超過50%,城市化速度每年超過1個百分點。但是,現實中存在著城鄉二元體制,戶籍不同,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迥異。按照通常的觀念,只有城市戶籍人口才算真正的市民,用這樣的標準來看,我國的城市化率僅有35%。
另一個重要指標是三次產業所占比重。目前我國第一產業占GDP比重已低于12%,第二、三產業占GDP比重已超過88%,這表明我國總體上已是一個工業化國家,我們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甚至已進入了后工業化發展階段。按當前的工業化程度,我國城市化率至少應在70%以上,而35%的城市化率,無論怎樣說都與此極不相稱。換句話說,我國城市化遠遠滯后于工業化。
探究城市化滯后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與城鄉二元體制本身的傳統惰性有關,二是與城市管理者的思維方式有關,三是與城市官員的政績考核標準有關。這些因素導致我國城市化跟不上工業化,社會發展水平遠低于經濟發展水平,城市化健康發展受到阻礙,產業結構升級緩慢,第三產業不夠發達,內需不足,經濟可持續發展受到影響,社會矛盾增加,等等。
著力推進人本型城市化,是從根本上扭轉這一局面的必然選擇。為此,要加大城鄉二元體制改革力度,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在養老、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等方面實現常住人口權利平等;改革城市官員政績考核辦法,把常住人口公共服務均等化列入考核指標;穩妥改革戶籍制度,堅持自愿原則,允許在城市工作一定年限的非戶籍人員轉為城市戶籍;調整心態和思維方式,增強包容性,讓農村轉移人員真正融入城市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