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些國企占據了諸多領域的市場,民眾并不能享受到它們發展壯大所帶來的好處,相反必須為它們的這種發展壯大不斷地買單。
中國的國有企業,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話題。近日,有媒體發表連續報道,稱今日的國企,已經脫胎換骨,成為市場主體的新國企。國企經過一系列的改革,已經實現了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成為市場競爭中的純粹企業。
誠如報道中所說,目前我國的國企基本實現了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其標志是國企產權實現了股權化,國資委以國家出資人的身份來行使對國企的權利。這確實是一種在形式上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安排。
但是,國資委本身是政府的一個機構,它所能行使的對國企的權利其實就是政府對企業的權利。一般地說,國資委作為國企的控股大股東,可以向國企輸送利益,這也是它的股東責任,但當國資委這樣做的時候,其實動用的是政府的資源,如在融資、產品定價、市場占有等各個方面向國企傾斜。這種資源由于來自政府的安排,因此它是屬于全民的,政府必須公平地分配于國企、民企甚至外企等各種資本類別的企業,保證市場競爭的公平。很顯然,當國資委以股東身份向國企進行傾斜時,應注意不要構成對市場公平的扭曲。
最近10多年,國企確實出現了很大的發展,其中一些企業的盈利能力還很高,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但是,它們的發展壯大,其實是憑借行政的力量封閉了其他企業進入市場的路徑所達成的。
嚴格地說,國有企業的產權歸根到底屬于全民,然而,由于政府認為國企已經完成市場化,因此在支持其獲取高利潤以后,對其利潤分配卻相對寬松,導致其利用全民資源“創造”高利潤后不是用于分享,而是大量用于“自身發展”。要求央企向財政上繳利潤,每一次都要經過討價還價,國企高管卻可以憑借失去監管的分配機制享受高價年薪。
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國企占據了諸多領域的市場,民眾并不能享受到國企發展壯大所帶來的好處,相反必須為它們的這種發展壯大不斷地買單。民企的成長空間也越來越逼仄,國企成為民眾選擇就業時的最佳方向,整個社會的創新機制正在萎縮。
這種情況的出現,與長期以來政府過多地參與經濟活動、干預經濟運行有直接的關系。政府要干預經濟運行,最方便的就是通過對國企的支持,將自己的意志貫徹到市場中去。但是,實踐已經證明,這種機制不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目前,我國正在進行艱難的經濟結構轉型,這種轉型的標志之一就是要求政府減少對經濟運行的干預。政府減少對國有企業的傾斜,給所有的市場主體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務,是現代政府的應盡職責。從這個方面來說,或許國企在“發展壯大”之后,需要多考慮轉型和回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