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嚴格按照中央抗震救災決策部署和省委要求,開展紀律作風監督和救災資金物資的管理監督,確保廉潔救災,陽光重建。”4月23日,奔赴“4·20”蘆山地震災區的四川省紀委干部張楊說。
四川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紀委監察部關于抗震救災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紀檢部門將從嚴查處抗震救災資金物資項目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受災市(州)、縣(市、區)、鄉(鎮)和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設立信訪舉報信箱和投訴點,公告信訪舉報電話號碼,及時受理群眾訴求。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地震發生后,四川省迅速成立由省紀委監察廳、發改委、民政廳、財政廳、住建廳、審計廳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監督檢查督導組趕赴災區一線。由四川省紀委相關領導帶領的7個監督檢查督導組,也分赴救災資金物資接收量較大的財政廳、民政廳、衛生廳和省紅十字會等單位,以及雅安市雨城區、蘆山縣、寶興縣、天全縣等地震災區,駐點開展監督檢查。
“中央和地方財政緊急調撥大量專項資金和物資,社會各界積極捐款捐物,為抗震救災提供了強大財物保障。”四川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說,“下一步,隨著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開展,資金物資量將不斷增大,建設項目多,社會關注度高。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項目的監管,對確保災區救助和群眾基本生活,盡快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推動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