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城鎮化不容胡來
時間:2013-03-28 10:18:46
來源:城市化雜志 作者:蔡義鴻
從十八大報告,到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到剛剛閉幕的兩會,中央決策層已經很科學、系統地闡述了城鎮化作為我國今后一個時期的國家戰略。
城鎮化(城市化)成為國家戰略既是筆者所期盼的,更是中國城鎮化發展進程中所必須的,因此,城鎮化自然也就成為十八大之后媒體和兩會熱議的話題,各行業、各領域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們各抒己見,盡管有很多很好的意見與觀點,但也不乏雷人的觀點與胡來的做派,筆者聞之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一是無聊的“城鎮化”與“城市化”概念之爭。有的還為此專門召開研討會,實在是無聊至極,從語源學說,無論城市化、城鎮化或都市化,都不是本土產品,都是 urbanization 一詞的中譯。正如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宋俊嶺直言:“城鎮化與城市化概念的首次激烈爭論已經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二十五年過去了,同樣的話題,同樣的水平,還在爭……怎么得了?怎么得了!”筆者以為,大家把精力花在這無聊的爭議和所謂的學術研討上,不如多花點時間去為農民工、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們做點實事。
二是以人為本務虛的多務實的少。雖然以人為本的城市化已經成為全國上下的共識,但處于“半城市化”的2.6億農民工兄弟們所面對的孩子上學難、看病難、春運買票難、工資被拖欠等問題卻長期存在。全國政協委員崔永元直言:“我并未看到有什么更有效的解決方式,遺留下來的問題越來越多,這是個隱患。”這或許正是我們諸多市(縣)長們熱衷修建大廣場和寬馬路的必然結果吧,“以人為本”只是這些人掛在嘴上說說而已。
三是土地財政成土地制度改革阻力。中國共產黨1927年在根據地開展以“依靠貧下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土地所有制”為路線的第一次土地革命;1941年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第二次土地革命;1947年頒布《中國土地法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為第三次土地革命。如今,我國快速發展的城市化需要土地,有的政府以地生財、巧取豪奪就成為了常見的模式。只不過,近來隨著房價的飆升,土地的爭奪已經變得越來越瘋狂,令人憂心。
四是先污染后治理還有市場。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陳光榮說得好:“下河游泳的不僅是環保局長,還有咱們的市(縣)長,不僅是市(縣)長,還有‘一把手’之稱的市(縣)委書記。如果這些官員都能下河游泳了、都敢下河游泳了,相信當地的環境治理一定取得了顯著的成效!”這僅僅是一些地方經濟發展過熱的真實寫照,他們共同忽略的事實是,生態環境并不總是可以恢復的,很多的生態環境一旦遭受破壞,就是不可逆的!
五是城鎮化率增長大放衛星。之前,筆者要找些關于各地城鎮化率的新聞少之又少,在十八大之后,各地不僅爭先恐后地發布城鎮化率的新聞,有的還毫無依據地大放衛星曰:“××省、市、縣在20××年城鎮化率要達到××%”、“ ××城鎮化率增速全國第一”、“ ××今年力爭城鎮化率提高×個百分點”……
誠然,中國的城鎮化還面臨老齡社會、交通擁堵、高房價……再也經不起胡亂折騰,所以說,中國的城鎮化不容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