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新農村,先建新金融
時間:2013-03-26 15:55:02
來源:城市化委員會 作者:李昌平
現存的金融制度與農民的產權制度不相適應,農民的土地等財產權不能或者很難抵押貸款,必須建立新的金融以適應農民財產權變現要求,讓農民的經營權、財產權作為要素變現或流動起來。
作為河南省的“農村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郝堂村所在信陽市政府在農村金融改革和新農村建設方面做出很大努力。為了農民獲得金融服務獲取更多的發展機會,連續出臺了一系列關于農村金融創新的文件,并為農民辦齊了土地承包、宅基地、房產、林權和養殖水面等五權證以用作貸款抵押。可是當農民拿著“五證”,貸款難的狀況依然沒有改變。第一,農民貸款規模小,成本高。把一個億資金貸給一個企業,一個信貸員就夠了,把一個億資金貸給幾萬農民,需要幾萬個信貸員;第二,信息不對稱,風險不可控。錢貸給企業,企業的財務是透明的,風險是可控的,農民不行;第三,小農的土地、房屋等抵押品在社區外不可轉讓和有效經營,抵押物難以變現。
郝堂村夕陽紅養老資金互助合作社,正是以社區內置金融為核心框架建立的農民主導的農村金融組織。在不改變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和農戶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建立以農民為主導的農民村社組織的內部金融,金融組織的利息收入歸社區內部農民所有。以5萬元公益性(不參與分配)資金,調動社會有孝心和愛心人士的閑錢,建立以社區老人為主體的養老資金互助社。每位老人入社2000元,并以老人為主體管理養老資金互助社。年輕人向老人申請貸款,利息收入主要用于社區老齡社員養老。農民土地、房產、林權、養殖水面權證可以在養老資金互助社抵押貸款,在社區內部作為有效抵押物變現流通,合作社也是集體經濟和村莊內部的金融中心,為村民和其他經濟合作組織提供信貸服務,促進村民家庭經濟發展、社區合作深化,并在社區金融組織穩定和發展壯大的同時,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區綜合發展,最終建立牢固的農村村社共同體。
只有讓村民親自參與制定資金互助合作社章程,村民才能自覺遵守合作社制度。合作社制定建立的過程可謂“辛苦”,信陽鄉村建設協作者中心的協作者與村民一起,在“吵架”的氛圍里花費兩個白天和兩個大半夜,從章程的名稱開始,討論互助社建立的意義,社員、社員權利、治理結構、風險控制、業務流程以及各種規章制度。吵的過程,就是村民互相之間說服、妥協、教育、學習、統一認識、統一行動的過程,就是達成契約的過程,就是凝聚力提高的過程,章程就是村民所達成的契約。在這個過程中,所有的貢獻都是農民的,是農民自我發揚內在潛力的結果,其他都只是一個協作者。
養老資金互助合作社發展起來后在村莊作用“四兩撥千斤”,一是老人作為資金互助合作社的主體受尊重,孝道在農村社區受到褒揚,且養老問題逐步得到解決。二是養老資金互助合作社幫助當地盤活了資金,提升了村民凝聚力。不僅促進農戶家庭經濟發展,而且重建了村社共同體和共同體經濟,帶動了村莊及周邊社區的新農村建設的大發展。三是培養了一批本土熟練的農村建設協作者,明顯提高了村民的參與意識。
互助合作社堅持“開放和創新農村金融,要有利于完善農民的自主性和自主權,有利于農民成為農村建設和發展的主體,在絕對尊重‘社區為本、農民主體’”基本原則上,秉承“資金互助促發展,利息收入敬老人”的理念,依法開展以資金互助為核心的生產經營互助合作,為社員提供資金、產權流轉、技術、購銷、信息、咨詢、養老等服務,最大限度地促進本村經濟發展,增加社員收入,不斷增進老年人福利。自2009年10月成立至今,資金規模從最初的37萬增長到230萬,老年人分紅在2011年底增加到720元/人,集體經濟收入由不足8萬元增加到35萬。養老資金互助社和國家養老保險解決了資金問題,郝堂村老人養老方式可以多元化選擇:在家養老、鄉鎮養老院養老、村莊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養老。郝堂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老人設立公共活動的空間,配備老年化服務設施,提高社區老人老年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