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快京津兩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昨天上午,京津兩地在天津市簽署協議,加強經濟社會發展合作。兩地領導在親切融洽的氣氛中進行了座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天津市委書記孫春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講話。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黃興國,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安順,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肖懷遠,天津市委副書記、市政協主席何立峰參加座談。
孫春蘭代表天津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和全市人民對北京市多年來給予天津發展的支持和幫助表示感謝。她說,京津兩市有良好的合作基礎,我們要以這次簽署協議為契機,繼續學習借鑒北京改革發展的創新理念、科學思路和寶貴經驗,以更加開放的姿態和更加務實的精神,更好地服務北京,借重用好首都資源,加強優勢互補,促進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為實現“中國夢”做出貢獻。
郭金龍衷心感謝天津多年來給予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力支持。他說,北京是首都,天津是北方最大的沿海開放城市,京津兩市地緣相近,人緣相親,交流合作密切。在新的階段推動科學發展,更加迫切需要區域協調。京津兩地互補性強,兩地通過加強合作、協調發展,攜手共進,必將為國家可持續發展,為實現“中國夢”做出更大貢獻。
黃興國、王安順代表兩市簽署加強經濟與社會發展合作協議。協議著眼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從十個方面推出一攬子計劃。加快首都經濟圈建設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是協議的一個突出特色。京津合作協議堅持規劃先行,提出共同做好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在此基礎上,協議提出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加快金融一體化進程,改善京津地區環境質量。
突出發揮兩地比較優勢,實現互利共贏,是協議的又一務實之舉。協議圍繞發揮兩地科技、教育、人才、產業、土地、港口等互補優勢,在產業轉移和對接、打造教育科技和研發高地、深化陸海空航運物流、加強人才共享互通、推進文化旅游會展融合發展等方面,明確了今后五年的合作重點。
合作協議摘要
◆規劃:共同做好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編制工作。
◆交通:推動京港高速公路建設,連通京津高速公路,構筑北京直通東疆保稅港區快速通道;推動京津三通道(京臺高速)北京段建設,連通津晉高速公路。共同研究京津城際鐵路連通天津濱海國際機場與北京新機場的可行性。
◆金融:雙方支持兩地大宗商品及要素市場跨區域發展,在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武清區探索建立金融一體化綜合改革試驗區。
◆環保:加強兩市重點污染物治理技術的合作,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置換、交易方法,建立基于水質目標改善的管理制度和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合作機制,進一步改善京津地區的水環境。加強京津PM2.5污染治理合作,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大力壓減燃煤、減少工業排放,提升車用燃油標準、發展清潔能源汽車,促進京津地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建立京津環境監測數據及空氣質量預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開展環境監測能力項目合作,探索建立重污染天氣的應急聯動預案。
◆產業轉移和對接:從北京中關村示范區到天津濱海新區,共同打造京津科技新干線,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聚集區。在天津濱海新區共同建設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搭建科技型中小企業孵化平臺,推進集成電路設計、生命科學等方面的合作。結合天津未來科技城總體規劃,共同規劃建設京津合作示范區。支持天津武清區打造京津產業新城,承接北京高新技術企業轉移和最新研究成果轉化。
◆科教:建立京津校長、教師和管理干部交流掛職機制,合作共建高校重點學科和品牌特色專業,互相開放重點實驗室、精品課程等優質教育資源。推動京津職業教育機構跨區域合作辦學,籌建京津科研協助共同體,合作申報國家級課題和重大科技專項,共同建設一批世界前沿研究中心、國際聯合研究基地、技術創新平臺等高端研發機構。
◆物流:深化陸海空航運物流合作,將天津港打造成為北京的便捷出海通道。天津市支持北京朝陽口岸外移至通州馬駒橋物流基地,支持北京平谷國際陸港實施海關卡口聯網工程、“口岸直放”轉檢模式和“抵港退稅、商封直轉”的保稅港“港區聯動”政策,給予港口使用費優惠,實現港口手續、碼頭場地、裝卸作業“三優先”。加強京津區域物流信息一體化建設,推進兩地電子口岸互通互聯。加強京津陸、海、空口岸的貨物直通合作,互開立體口岸直通公路航班,推動兩地甩掛運輸推廣應用。探索研究平谷國際陸港至天津港的京津集裝箱運輸車輛享受高速公路收費優惠,推動降低物流運輸成本。開通天津濱海國際機場至北京等周邊地區的公路客運班線。
◆人才:制定便于兩地人才相互流動的政策措施。深化人才市場合作,建立雙方人才供求信息交流渠道,互設“人才工作站”。實行人才資質互認,實現高端人才共享。發揮中國(天津)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的作用,為北京服務。
◆旅游:整合資源,共同舉辦一個大型會展活動,定期在兩市互辦。聯手開發特色旅游精品線路,推廣京津冀旅游“一卡通”業務。
◆頂層設計:建立兩市領導高層協商機制,研究合作中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兩市相關部門對口銜接,推動合作任務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