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一天,廣州先后發生兩起城管被打事件。其中天河區城管協管員,在執法過程中被小販砍了7刀,幾乎送命,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疑犯。再加上前不久的廣州大道城管與小販的沖突,城管問題再次凸顯在公眾面前。
我們見證了太多的流血,有時流的是城管的血,有時流的是小販的血,這都是悲劇,都不該有絲毫的幸災樂禍。能不能終止這種無謂的沖突呢?關鍵還在如何調和城管、走鬼之間的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到使用暴力的程度。
其實,城管在中國只有十多年的歷史。1990年代中期,各大中城市小商販大批出現,嚴重影響交通、環境衛生。當時工商、衛生、環保等部門各自執法,效率低下,形成了所謂“七八個大蓋帽,管不住一頂破草帽”的局面。城管的“綜合執法”因此誕生。
城管本身法律地位相對模糊,執法對象又多是底層民眾,易引發輿論同情;再加上長期以來編制空白,市、區、街道三級都設有城管隊伍,成員良莠不齊,野蠻執法時有發生,這些共同造成了城管頗為負面的公眾形象。
所以,針對協管員被連砍7刀,廣州市城管局長會說:“最痛的不是挨了7刀,而是不被社會理解。”本月初,株洲市城管局副局長也在微博上稱:“城管注定是輿論的弱者,一路少不了辛酸血淚。哪怕人人不理解,也要讓城市更完美。”
當城管的領導紛紛在嘆息“不被理解”、自怨自艾時,有一位頗為異類的城管,卻有一番換位思考:“若人人不理解(城管的工作),完美城市有何意義?”他就是曾主動曝光過“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的城管執法秘笈的網友“橋上人家”,在現實生活中,他是南京的一位城管隊員。
城管是城市迅速發展后的必需公共服務,中國的任何一座大城市都離不開城管;另一方面,擺攤販漿是自古以來最卑微的生存方式,小攤是小販一家的生計所在。城管要維護城市的秩序,走鬼要生存,雙方必然有矛盾,但雙方也并非“你死我活”的矛盾。在執政理念上,不能把城市管理的目標界定為“完美”,否則就是置小販和城管于極端的對立中。
在城市總體衛生安全的同時,能否容忍一定的流動攤販的生存空間,兼顧市民生活便利?在一塵不染的“至清無魚”,與嚴重影響交通、環境的“市場活躍”之間,有相當廣泛的政策空間,城市管理者與小攤販可以也應該達成共識;這種城管的“柔性執法”,公眾是會理解的。
近幾年來,包括廣州在內的許多城市都試圖設置流動商販疏導點,希望化堵為疏,放開一定的空間給小販經營,并逐步使之進入正規經營渠道,從而避免城管與攤販之間的直接沖突。城管協管員被砍的兇案發生之后,車陂街道也“堵疏結合”擬建設1個流動商販疏導點,目前已經上報天河區政府。另一方面,城管自身的執法規范應加強。暴力抗法和暴力執法是一對孿生的怪物,甚至互為因果、惡性循環。要避免公眾的誤解,避免執法對象的過激行為,嚴格守法是城管最好的“自我保護”。去年9月,《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操作規范》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其中對城管執法做了一定的規范:不得以停水停電方式迫使居民拆除違建、不得在夜間強拆……這些善意的釋放也得到輿論的良性回應。
城市管理不能以絕對的“完美”為目標,而是要通融普通市民的生活便利、底層民眾的生存等一系列目標。希望城管與小販之間,更多的是規范幫助、理解同情,以“柔性執法”驅除戾氣。(作者系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