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車輛、儀式、招待等成本,難道不是損失?
近日,國務院研究室致函云南省辦公廳,表示研究室沒有“多次在云南調研的國務院研究室司長趙錫永”,此事引起社會關注。記者15日就此事致電云南曾接待過趙錫永的單位和政府機構,均稱并未遭受任何損失。
一個冒牌的司長,多次“光臨”多地政府和機構,一些地方政府對其禮遇有加,遠接近送,甚至還被聘為“政府顧問”,而這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地方政府“經濟顧問”,還多次在政府舉辦的大會小會上作報告,指導工作,透露“國務院正式批復”……玩得不可謂不過頭,地方政府卻說“未遭受任何損失”,果真如此嗎?
趙錫永在其詐騙過程中,有無暗地收受好處,我們不得而知。但說到“損失”,除此之外,還應包括其他。
其一,地方政府接待一位“國務院研究室官員”,難道不要動用一定的行政資源?不管是人員、車輛、儀式、會議以及招待吃住等,無不涉及行政成本。如果這些成本在地方官員眼里都不算什么,甚至可以忽略不計,那只能說某些地方官員拿政府資源太不當回事,行政成本意識太淡薄。
其二,地方政府把騙子奉為座上賓,徒留笑柄,這種給政府公信力造成的傷害,難道不是一種損失?借此事件,我不得不懷疑,政府形象、政治聲譽在某些官員眼里分量幾何?
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是:地方政府要不要在此事上吸取教訓?而如果承認有教訓,就不能不承認有過失和損失,就要反思、檢討,乃至應該向民眾檢討,這才是現代政府和官員應有的素養與責任。官員只有學會和習慣了擔當,而不是逢事都忙著開脫、卸責,甚至裝糊涂,才能贏得民眾的信賴。
地方政府及官員和假司長上演一出又一出與“欽差大臣”差不多的鬧劇,形象上已經不堪,真相大白之后卻又千方百計淡化,這難道不是自欺欺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