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52.6%:城鎮化不等于“造城”
《政府工作報告》顯示,過去5年,我國通過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5年轉移農村人口8463萬人,城鎮化率由45.9%提高到52.6%,城鄉結構發生了歷史性變化。
“城鎮化速度確實很快,但實際上我國的人口城鎮化率只有35%左右,并且這個35%是不是真實的,還需要再把關,現在,我們必須要重點提高人口城鎮化。”遲福林認為,相比52.6%的規模城鎮化率,人口的城鎮化率更為重要。
所謂人口城鎮化,就是指人口向城鎮集中或鄉村地區轉變為城鎮地區,從而變鄉村人口為城鎮人口,使城鎮人口比重不斷上升的過程,是城市生活方式全面普及的一種狀態,也稱為人口城市化。
此前,遲福林接受采訪時就表示,中國的城鎮化和國際社會有共同之處,都要走人口城鎮化的道路。從我國現實情況看,城鎮化一定要和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既不能像拉美過快城鎮化,城市出現大量貧民窟,患上“拉美病”;也不能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農民工進城多年卻無法融入城市。
“盡管我國城鎮化速度比較快,但是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已經是一個基本的現實。”遲福林說。他認為,在當前的背景下,必須認識到城鎮化在我國未來十年、二十年的特殊重要性。
“人口城鎮化承載著經濟發展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任務。”在他看來,強調人口城鎮化,就是不能為了城鎮化而城鎮化,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結果,又是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的載體、條件和基礎。“為什么我們的服務業總是在40%左右徘徊?就是城鎮化發展滯后于工業化發展的一個突出的表現。”
人口城鎮化承載著拉動消費、擴大內需的責任。通過測算他認為,未來10年左右,我國的投資和消費大概有百萬億的需求,這將決定未來10年我國7%—8%的中速增長,而這樣的增長趨勢主要靠人口城鎮化來推動。
“人口城鎮化決定著未來城鎮一體化的前景。”他認為,到今天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應用城鎮化來拉動新農村建設。脫離城鎮化,僅就新農村搞新農村,效益不好,甚至還容易失敗。
在他看來,要把人口城鎮化作為下一步城鎮化的目標和重點,甚至出發點、落腳點。要提高城鎮化質量,核心問題就是規模城鎮化下如何實現人口城鎮化的轉型。
跨越15%:體制創新要先行
怎么才能實現人口城鎮化的轉型升級?
“城鎮化是一個目標,但是最重要的是國家戰略規劃。”他認為現在突出的矛盾在于制度變革,“現在城鎮化中的很多問題,都在于體制機制創新遠遠滯后于城鎮化自身發展的需求。”
“有沒有這種可能,在有條件的地區,政府把農民工市民化這件事情做得快一點,做得好一點。比如說,首先針對長三角、珠三角農民工市民化做一個規劃,如果這件事情突破了,每年人口城鎮化提升兩個百分點是可以實現的。”遲福林希望,“盡快出臺國家城鎮化規劃,鼓勵有條件地方先行先試。”
“關于農村土地,我提了一個提案,我希望提案委員會能夠重視,建議農村土地使用權物權化。”他回憶,1998年,農村土地立法的時候,就曾經考慮把農村土地使用權的物權化寫進法律。到現在15年過去了,這個問題還沒有破題。
所謂土地確權是保證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是物權而不是債權。“要解決這個問題,物權法要做適當修改。”他認為要從法律層面作出調整,為土地確權掃除法律障礙。
“有很多幾萬人的城鎮,它實際上不是城鎮,它是鄉鎮。”
在遲福林看來,造成人口城鎮化率不高的體制機制核心問題在于以行政化的方式推進城鎮化。“我們是按照行政化的思路來發展城市,所以行政化的特點十分突出,但是,政府主導不代表城市都要行政化,城市就是城市,小城市就是小城市”。
如何解決影響人口城鎮化的體制機制問題?
“最重要的是要加強協調”,他認為,城鎮化涉及到戶籍、土地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更需要綜合協調,建立高層次的、綜合的協調機構。
遲福林希望,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范圍內基本上使有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用5年左右時間,形成人口城鎮化的制度框架,通過城鄉一體化的制度安排,人口城鎮化保持1.3%—1.5%的增長速度,人口城鎮化率從目前的35%提高到42.5%左右;用8年左右時間,基本形成人口城鎮化的新格局。到2020年,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初步接近60%左右的名義城鎮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