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復雜的國內外經濟環境下,城鎮化是擴大內需的關鍵,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近年來安徽城鎮化發展速度較快,200l-2010年年均增長約為1.54%,快于全國和中部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從發展水平上看,我省城鎮化水平與全國各地相比偏低;從區域格局上看,城鎮化水平地區間差異較大,城市發展極不均衡;從空間格局看,城鎮體系不盡合理,城鎮等級規模存在明顯斷層;從城鎮化的模式來看,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從城鎮化政策看,指導、引領作用大,穩定性和操作性需要增強。為促進安徽城鎮化健康發展,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構建新型城鎮規模等級體系,優化城市功能與結構。按照城鎮化階段性規律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要求,構建首位城市、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縣城、中心鎮寶塔式新型城鎮體系。按1(首位)—3(中心)—12(次中心)—62(縣城)—400(建制鎮)等級構建我省城鎮規模等級體系。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增強縣域對農村人口的吸納能力,做好城鎮化的塔基。全力支持合肥特大型區域首位城市建設,推進蕪湖、蚌埠等皖南、皖北中心城市建設。立足產業(鏈)規劃,開展城鎮主體功能區規劃,以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城鎮功能和城鎮空間結構的優化,扎實做好資源型城市生態恢復和產業結構調整。
二、科學規劃省域空間,形成以城市圈、帶、群為核心的大區域空間格局。
目前,在有關城鎮體系規劃中,全省被劃分為皖中、沿江、皖南、皖北、皖西五個區域,不僅區域劃分標準不明確,而且也不符合城市圈、城市群的發展規律。建議將全省按照經濟基礎和區位劃分為皖中、皖南、皖北三個區域,以合肥城市圈帶動皖中、皖西,連結沿江,形成以合肥為中心城市的皖中區;皖江城市帶積極融入長三角經濟圈,帶動沿江、輻射皖南,形成以蕪湖為中心城市的皖南區;以皖北城市群帶動皖北,呼應中原經濟區,形成以蚌埠為中心城市的皖北區,逐步形成以城市圈、帶、群為增長極的大區域空間格局。
三、堅持四化同步,推進產城融合、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堅持走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我省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四化同步發展。具體來講,就是在集群承接中加快工業化進程,在科技引領中加快信息化進程,在產城融合中加快城鎮化進程,在城鄉統籌中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不斷開創全省城鎮發展、產業發展、生態安全新格局。
四、推進行政區劃調整,以經濟區推動行政區發展。為拓展城鎮發展空間,在現有行政區劃調整的基礎上,探索跨市域或市域內行政區劃調整。繼續推進經濟區劃調整,以經濟區劃推動行政區調整,消除行政邊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阻礙。未來五年,我省經濟區域調整的重點是構建新型經濟區劃,如在合肥經濟圈基礎上推進合(肥)淮(南)六(安)同城化,推進蕪(湖)馬(鞍山)同城化,推進銅(陵)池(州)同城化,積累經驗后向全省推廣。
五、著力推進城市體制、機制和文化創新。體制、機制是深層次的因素,是改革的重點與難點。要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做好基礎設施、住房、城市應急系統和城市社會管理等工作;推進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建設,塑造城市特色文化和城市精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系列配套措施,實行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務工農民市民化;加大文教、衛生、公共福利等社會事業投入,推進醫療、教育、養老等基本社保的城鄉一體化;做好農民進城落戶的社會保障、住房等制度安排,妥善解決農民工流動中的社會問題,對農民工進城住房問題進行統籌考慮,在資金和政策方面給予支持。
六、城鎮化由城鎮建設為主向城鎮建設與美好鄉村建設同步推進轉變。為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難題,應加大城鄉統籌力度,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緊緊抓住城鎮化快速發展的契機,著力美好鄉村建設,按照中央提出的“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要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做出的全面推進美好鄉村建設重大部署,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提升農民生活品質,做好村莊建設、環境整治和農田整理,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鄉村,努力打造宜居宜業宜樂的農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