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察廳,直轄市規劃委(局)、監察局: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關于對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開展專項治理的通知》(建規〔2009〕53號)進度安排,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各地要在前一階段工作基礎上深入推進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兩部專項治理辦公室”)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容積率專項治理辦公室要在年底前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治理工作“回頭看”,重點對自查自糾不深不細、整改不到位、案件查處不力等問題進行認真復查整改,并對專項清理的有關統計數據進行補充完善。2009年12月2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辦公室要將專項治理“回頭看”的情況和補充完善后的各類匯總表(在原房地產開發中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專項清理檢查統計表中增補“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項目數”一欄,詳見附表1)報兩部專項治理辦公室。
二、為了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相銜接,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排查階段工作要求,各地區要對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領取規劃許可的房地產項目進行清理檢查(清理檢查的要求仍然按照建規〔2009〕5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辦公室要于2010年3月31日之前,將清理檢查情況和清理檢查統計表(詳見附表1—3)報兩部專項治理辦公室。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容積率專項治理辦公室要注意統籌協調,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兩部專項治理辦公室將視情況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附表:1、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專項清理檢查統計表
2、房地產項目中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自查自糾登記表
3、專項整治期間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統計匯總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
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代章)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