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電 “無處不在”“無孔不入”,“潛規則”浸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引起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的熱議。
不遵守“潛規則”你辦得成事嗎?
生育、上學、就業、升職、養老……表面的“顯規則”之下,社會很多行業、很多領域,不分大事小事都有“潛規則”存在運行。
招投標“潛規則”——參與國企信息化系統招標的某軟件公司總經理張平,找關系“搭上”招標負責人,打點近10萬元“好處費”,成功中標;醫療“潛規則”——患病進醫院需要手術的小李,托關系給主刀醫生送去千元紅包后,手術被提前;教育“潛規則”——每年的重要節日,如何給老師送禮都是楊女士的一塊心病,“不給老師送禮,孩子會被照顧嗎?”
“有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喜歡托人情、找關系,不這樣做,就覺得不踏實。”提起“潛規則”,全國政協委員葛劍雄頗有感觸。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認為,“潛規則”是一種暗中存在并持續發揮作用的隱形“行為規范”。先是有人私下做一些不可公之于眾的事,嘗到甜頭,于是形成一種私下行為的成功模式,成為共識,紛紛仿效,便形成“潛規則”。
采訪中記者注意到,談起“潛規則”,無人持支持態度;當被問及是否參與“潛規則”,采訪對象要么選擇回避,要么承認“曾經參與”。
社會生活中已有“顯規則”存在,原本有章可循,為什么“潛規則”能大行其道、無孔不入,甚至在有些領域,有取代“顯規則”的勢頭?
“就是因為‘潛規則’最初的受益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導致逐漸蔓延。”全國政協委員彭雪峰說,“大家都知道投機取巧可以獲益,否則就要吃虧,于是推而廣之,整個社會風氣就被帶壞了。”
“不遵守‘潛規則’你辦得成事嗎?”葛劍雄說,“人們對‘潛規則’心照不宣,甚至默認,使其成為一種強勢存在。”
運用“潛規則”的人不一定是壞人
全國人大代表李大進直接拋出了一個問題,“‘一個普通人面臨手術怎么辦?’給醫生送禮,哪怕拎去兩籃子雞蛋,認為‘我付出了’,心里圖個踏實。”
李大進認為這恰恰是最可怕的,因為運用“潛規則”的人很多并非是法律意義上的壞人,而大多是正常人、好人。他們很無奈地卷入“潛規則”中。
李大進把眼光放遠到中國30多年來的發展變化。他說:“過去中國物質匱乏,人們對金錢沒有概念,對利益看得不是很重。但隨著財富的積累,人們對金錢和利益的變化十分敏感。因此,‘潛規則’的形成有深刻的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
全國人大代表楊邦杰說,運用“潛規則”在中國社會源遠流長,這跟歷史、文化等都有關系,難以在短時間內鏟除。
一些代表委員認為,“潛規則”盛行與權力缺乏必要監督有關。一些人一旦手中擁有一定權力,就在“潛規則”面前迷失自己,成為“潛規則”擴散的推手。
代表委員們指出,公權力的運行過程中,很多職務犯罪就是從“潛規則”發端、蔓延,對國家、社會危害極大。楊邦杰說,近年來,由于監督乏力、執法不嚴,一些“潛規則”已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潛規則’最大的危害在于侵蝕人的是非觀,侵蝕對人對法律的尊崇和對公平正義的堅定信念,侵蝕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基因。”李大進說。
“潛規則”吃不開了,就是其消亡的時候
不少代表委員認為,要想解決“潛規則”問題,必須找到其背后的深層原因。
張建偉說,當前不少行業存在的“潛規則”往往與腐敗有關,小至揩油大至賄賂,“潛規則”背后大多是利益的交換,涉及醫療、教育、就業、升遷、資源獲得等各種機會。要扭轉這種不良風氣,必須通過建立、健全制度并保證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從根本上消除“潛規則”。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這個籠子的‘柱子’是法律,是輿論、社會等各方面強有力的監督,必須讓這些‘柱子’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彭雪峰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徐漢明說,要及時立法修法填補法律空白彌補制度漏洞,防止“潛規則”乘虛而入。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使各領域的交往納入法治軌道。要加大懲處力度,通過提高違法違紀成本,讓“潛規則”獲利人受到嚴懲。代表委員認為,全社會需要深入認識“潛規則”帶來的危害,加強警示教育,自覺抵制“潛規則”,黨員干部更應該率先垂范。
“抵御‘潛規則’,社會、公民、政府都有責任。”李大進說,“要‘從我做起’,從基本的公民意識、社會公序良俗、法律制度建設、構建人與人的和諧關系等方面做起。治理‘潛規則’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必須要有緊迫感。”
“當‘潛規則’完全吃不開的時候,就是它消亡的時候。”張建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