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城市化與制度紅利
時間:2013-02-26 15:34:23
來源:城市化雜志 作者:蔡義鴻
世界上兩次城市化浪潮的經驗與教訓,以及中國正在進行的第三次城市化浪潮都表明——城市化的核心是“人”!
“十八大”和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城市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中央經濟會議提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中國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可見“人的城市化”已經成為我國城市化未來發展的戰略共識。
毋庸置疑,“人”是城市化進程中的主體,是事關城市化和諧發展的關鍵,因此,如何做好“人的城市化”是我國當前以及今后一個時期面臨的重大歷史機遇與挑戰。
然而,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自2007年成立以來開展的年度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研究結果表明,我國“半城市化”現象日趨嚴重,2007年我國“半城市化”人口約有1.62億、2008年為1.67億、2009年為1.72億、2010年一舉突破2億大關,達到2.06億。
針對“半城市化”現象,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總經濟師李秉仁指出,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剩余勞動力以“民工潮”形式進城打工,這僅僅是“勞動力”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因城市擴張與新城建設亟需大量城市建設用地,從而造成了土地的城市化;不論是勞動力的城市化或是土地的城市化,都是不完整的“半城市化”,造成了許多的問題,嚴重影響著中國城市化質量的進一步提高。中國工程院院士鄒德慈指出,“‘半城市化’現象是中國城鎮化質量不高的主要問題。”
不難發現,制度性原因造成了中國的“半城市化”!在中國歷史上,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不是城鄉割裂的,是將城鄉看作“一盤棋”的正常管理思路,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以城鄉二元分治的制度性安排,人為制造城鄉阻隔,不斷遲滯重 建城與鄉之間的人口流動、資源流動的正常途徑,導致物質空間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脫節。
歸根結底,“半城市化”是由城鄉二元結構所致,而城鄉二元結構的根源就在于戶籍制度與土地制度。戶籍制度在城市捆綁了養老、醫保、教育、就業、住房等利益;土地制度在農村捆綁著宅基地、承包地、林權、林業用地等利益。因此,要解決半城市化問題,必須改革二元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制度改革,最明顯的莫過于聯產承包責任制和農民可以自由進城打工這兩項制度改革了。有學者認為,在釋放制度紅利成為保持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共識之下,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等一系列體制問題才能破冰。
不可否認,改革戶籍制度當然會有壓力,真正的阻力是通過這種制度已經形成的既得利益者。在過去30年高速擴張中實現了非常瘋狂的原始積累,在現階段經濟增長適度放緩的過程中,應該利用機會重新安排分配。健康的城市化說到底是一個合理分配財富的問題,針對必將進入城市,并參與城市財富創造的新移民,如果不重新調整分配原則,做出公正公平的安排,所謂的城市化對人而言也就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正如李克強副總理在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考察調研時所指出的,推進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關鍵是提高城鎮化質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同時李克強還強調:“要把城市化的潛力發揮出來,還要靠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