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5日至7日召開的200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2010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時明確提出:要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戶籍限制。
2010年5月31日,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2010年6月6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2012年2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發布。提出要分類明確戶口遷移政策;放開地級市戶籍;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等。
2012年5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將戶改視為推進公共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的重點,明確提出“公共服務將與戶籍逐步分離”的目標。
2012年十八大報告中提出,要“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2012年12月18日,國家發改委召開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明確今年要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抓緊研究制定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