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多地開始嚴控用姓名查詢他人房產信息,福建、江蘇等地加緊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范,對輸入姓名查詢名下房產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約束。江蘇鹽城稱,部分地區個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發市民對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
個人隱私當然要保護,但是要不要出臺規定嚴控“以人查房”,值得商榷。
常言道,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如果財產來源光明正大不存在貓膩,即使被查詢了又有何懼?恰恰相反,當前頻發的“房叔”、“房嬸”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成為一些官員的夢魘,在一些地方甚至引發了部分膽小官員的“拋房潮”。如果不遺余力堵塞這一“漏洞”,恐怕只會讓某些官員長出一口氣睡個安穩覺了。
說“嚴控用姓名查詢他人房產信息”就是為了“保護貪官”,這當然屬有罪推定。但我們又必須承認一個事實,此舉最起碼在客觀上確實可以起到這一作用。也不怪網友建議:哪些地方開始“嚴控”,哪些官員迫切要求“嚴控”,不妨先對他們的房產情況進行一下摸查,看他們是否也是“房多多”。
保護住房信息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但保護住房信息安全跟清查貪官房產,兩者并不矛盾。普通人不允許查房產信息,可以由政府和相關部門出面對官員房產進行核查。只要制訂嚴格的工作程序,相信不會損害到官員們的隱私和合法權益。如果既不允許普通人查,政府和相關部門也睜只眼閉只眼,房產領域豈不更會淪為一個黑洞,任由某些官員為所欲為?
毋庸諱言,現在房產領域的亂相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之一,再不采取措施刮骨療毒,必然養虎為患帶來更加嚴重的后果。房產信息該不該查、由誰來查、怎么查、查了之后怎么辦,已經成為擺在決策者面前的一道亟待解決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