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獎考上公務員的考生說明了什么
牛年歲末,廣西恭城瑤族自治縣縣委、縣政府下發(fā)了《恭城瑤族自治縣考錄公務員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對廣西恭城瑤族籍考生考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公務員獎勵6萬元,考上廣西區(qū)直機關公務員獎勵3萬元,考上桂林市直機關公務員獎勵1萬元。此政策一經(jīng)推出,引發(fā)了各方爭議。
考上公務員有獎就是變相行賄 楊國棟的博客
“考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公務員獎勵6萬元,考上廣西區(qū)直機關公務員獎勵3萬元,考上桂林市直機關公務員獎勵1萬元。”看完這這則消息,讓我感覺這種獎勵有點變味。
恭城縣領導稱:“獎勵只為激勵考生,并無其他過多考慮?!比绻皇羌羁忌脑?,為什么只獎勵考上桂林市市直機關、廣西區(qū)直機關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公務員的考生呢?難道考上本地或外地公務員的考生就不需要激勵了嗎?顯然,恭城的這一做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以對考上公務員的恭城青年進行獎勵為名,變相向上級機關工作人員套近乎、拉關系,以便在今后得到更多的照顧。說是獎勵,其實不過是換了種形式的權錢交易。
地方政府以看望在省、在京工作的老鄉(xiāng)為名給上級機關工作人員送錢送物早就不是什么新鮮事了。想想“駐京辦”吧?,F(xiàn)在送禮變成“獎勵”,最起碼說起來理直氣壯了。
對那些好不容易才考上公務員的恭城青年來說,縣里的獎勵規(guī)定無疑是給他們出了個大難題。獎金是家鄉(xiāng)政府給的,不收不合適,收了有違廉政規(guī)定不說。試想一下,一旦這些考上公務員的“考生”養(yǎng)成了收下級單位錢物的壞習慣,還能做到廉潔從政嗎?
考上公務員有獎,“唯上唯權”的條件反射 石兆的博客
恭城獎勵考上公務員者所傳達的價值導向,是服務的機構(gòu)級別越高,則其價值越大。這是當?shù)毓賵鏊季S的曝光,唯上、唯權的條件反射。
從2010年開始,廣西恭城瑤族自治縣正式實施一項獎勵政策,本地青年凡考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公務員每人獎勵6萬元,考上廣西區(qū)直機關公務員每人獎勵3萬元,考上桂林市直機關公務員每人獎勵1萬元。(1月3日《南國早報》)
看到這個消息,未免有些駭然。如果說,考上大學獲得政府獎勵是正當?shù)模忌瞎珓諉T也能獲得政府獎勵,就未免太離譜了。
須知,上大學畢竟是拿不到工資的,而且那是為整個社會培養(yǎng)不確定方向的人才,在這種情況下獲得政府以獎勵的名義發(fā)的資助,當然算是善政的一端;而考上公務員馬上就有工資,要是還能得到財政撥款的獎勵,這就讓人覺得真是“萬千寵愛在一身”了。
公務員的工資收入與社會地位都很有保證,不然考公務員的熱潮,也不會持續(xù)這么多年。在本身就無需鼓勵的情況下,為何還要用這種方式獎勵呢?
其中的道理很簡單,“朝中有人好為官”,如果能把本地出去的公務員的關系做一種維系,對將來地方上出現(xiàn)的事務是有所幫助的。而這種關系是要從最開始就打造的,這才有了獎勵考上上級政府公務員者的措施出臺。說白了,這是當?shù)貙π姓w系當中的關系網(wǎng)所做的投資。
此言不是空穴來風。筆者的一位朋友現(xiàn)在是著名作家,此前供職于某部委,后供職于某中央級媒體。按說,他并非這個官僚體系的直系成員,但每年都得到他家鄉(xiāng)歷任主政者的關照,未必是真的需要他造福桑梓,而是作為一種備用的手段。據(jù)他說,當?shù)爻鐾饣焓露∮谐删偷娜耸怯幸粋€名單的,某些事情確實會動用這個名單來“搞定”。這其實也無可厚非,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關系。但恭城的做法確實離了譜,而且表達了很多沒有明說的價值導向。
在這個獎勵標準中,中央機關的獎勵最高,有6萬元之多;廣西區(qū)機關人員就少了一半,而直屬管轄的桂林市公務員則標價最低。公務員按說有“公仆”之稱,除了行政級別,并不存在身份的高低。但這里的這個獎勵額度說明,在很多時候,身份或者并無高低,但利用價值確實有高低之別。至少在設置這個獎勵制度的人眼中,確實有高低之別。
恭城獎勵考上公務員者所傳達的價值導向,就是服務的機構(gòu)級別越高,則其價值越大。在這個價值取向的背后,說明很多地方未必是把民生當做第一位的,始終縈繞其內(nèi)心的是一種向心的趨向:權力越大的關系,越需要維護。這是當?shù)毓賵鏊季S的一次曝光,唯上、唯權的條件反射。所以,一次性的政府獎勵并非關鍵,關鍵是這種做法表現(xiàn)出來的價值取向及其背后的心理,在這種價值取向和心理之下,如果設獎者還標榜自己“權為民用,利為民所謀”,就有些言不由衷了。
“考上公務員有獎”是一種謬賞 大河博客
這些年來,各地政府獎勵的辦法與形式可謂五花八門、花樣層出,但如此明確規(guī)定考上公務員就能得到現(xiàn)金獎勵的還真不多見。雖然此舉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讓考生切實感受到當?shù)攸h委與政府的關懷,但從本質(zhì)上來說,這是一種謬賞。
謬賞一詞,最初出于唐朝名臣魏征在《諫太宗十思疏》中的一句話:“不能謬賞,不要濫罰”。后來,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孫立平專門提煉出來,用來形容那種隨意濫賞、錯賞與亂賞的行為與現(xiàn)象。從各方面的情況來看,考上公務員可獎現(xiàn)金的做法本身,確實有著一定的錯位與越位。
其一,做法本身缺乏應有的法律與程序基礎。在現(xiàn)代法治社會,任何動用地方公共財政的行為,都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要求,斷不能隨意而為。雖然那些通過公務員考試的考生有其優(yōu)秀的一面,但并不必然構(gòu)成可享有公共財政獎賞的要件。畢竟,通過公務員考試,并沒有給當?shù)亟?jīng)濟社會及人民帶來實質(zhì)性的貢獻,也不符合各地動用公共財政獎賞的范圍與條件。畢竟,正如有關專家所指出的那樣,考生一旦被錄用為公務員,已是考試部門對考生本身的肯定,無需地方財政再額外進行獎勵。
其二,此種獎勵方式容易產(chǎn)生消極的社會影響。如今的公務員考試,競爭已是非常慘烈,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不去積極引導大家關注與從事其他更多的社會行業(yè),反而公然宣布對考上公務員的考生進行獎勵,難免會讓更多人產(chǎn)生并強化“萬般皆下品,唯有做官高”的想法,進而誘使越來越多的人去擠這座獨木橋。
其三,只對考上上級公務員的考生進行獎勵,還會給人一種地方政府公然進行人情與關系投資的感覺。毋庸諱言,如今地方政府日益重視對上級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人情公關。在當前的現(xiàn)實體制下,能否結(jié)識更多的上級官員,勢必會給地方政府爭取到更多的政策與資金支持。因此,恭城這次的獎勵辦法,也就很容易給人一種人情投資和政府公關的感覺:今日這些拿到現(xiàn)金獎勵的恭城子弟,日后做大官時難免會記著地方政府的好。
由此來看,對于這種存在諸多越位與錯位的謬賞行為,有關方面應及時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