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深化改革,就必須改革現有的政府經營土地的制度。要指出的是,土地制度改革不只是政府改革的問題,還是整個社會如何分配利益的問題。
當前我們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主要還是靠政府,那么政府自己直接搞就有一個問題:錢從哪兒來?目前來看,相當程度上依靠的是土地財政。
嚴格來說,國外也是土地財政,西方國家地方財政收入60%~70%來自土地稅或房產稅。我們的土地財政跟西方不一樣,來自增量土地,靠征農民的地來賣。這樣的土地財政是靠兩大制度來支撐的:一個是征地制度,還有一個就是政府經營土地的制度。這是我們國家一個特殊的制度。西方國家雖然也有國有土地或公有土地,但不由政府直接經營,而我們是由政府直接經營的。
中國大規模開始政府經營土地的實踐從1998年開始。在這一制度下,有償用地制度開始全面實施。中國開始大規模的城市化進程,對土地的需求大大增加。同時在分稅制之下,地方政府有了搞土地財政的動機和動力。一旦地方政府食髓知味,再加上有償用地制度的支持,政府經營土地迅速發展,成為全國性的浪潮。
必須承認,在中國城市化大發展的階段,政府經營土地制度在最初起到了正面作用,顯著推動了中國城市化的進程。然而,在這一制度下,政府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很快就暴露出該制度的問題。從近年國內政府經營土地的實踐來看,這一制度的弊端表現在多個方面。
首先,政府經營土地會刺激政府不斷擴大土地利用規模,這使得中國保護耕地的國策難以落實。這也造就了中國的耕地保護成本極高。
其次,政府經營土地,客觀上形成了與民爭利的局面,造成社會分配不公。在中國現有的土地制度下,政府身兼裁判員和運動員兩個角色,土地利用的增值部分大部分都被政府拿走。由于憲法取締了土地的私有產權,私人無法擁有土地財產權,更不用說擁有土地財產權的經營收益。
第三,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以及土地金融的發展,透支了地方經濟發展的未來,也使得政府有深陷信用危機的可能。近年地方政府財政吃緊,地方債務規模迅速擴張,僅銀監會統計的地方融資平臺負債就高達10萬億元以上。土地財政(同時也有土地負債)的不斷擴張,也將銀行牽涉進來。巨額的房地產和土地融資,其中包含了不小的金融風險。
第四,政府經營土地制度作為一種制度性安排,導致政府的主要注意力被吸引到如何拿土地做文章上。據了解,在政府的土地需求中,有40%屬于公益用地,30%是低價出讓的工業用地,剩下的30%才是經營性用地。而經營土地的政府需要在最后30%的土地經營中補齊前兩種方式付出的成本。不難發現,專注經營土地已經使得政府行為出現嚴重的扭曲和失控。
在現有制度下,土地財政模式已在全國各級政府變得普遍。但應該看到,政府的土地收入背后,對應的卻是兩大類債務:一類是企業和個人(用地者)的負債,土地財政透支了他們未來的利潤和收入;第二類是政府直接負債,如各類土地融資、地方債務等。
由于拿到土地就等于拿到利益,政府經營土地的制度還是滋生大量腐敗的溫床。從官方公布的國內高級官員腐敗數據分析,最嚴重的腐敗行為幾乎都發生在房地產領域。
中國要深化改革,就必須改革現有的政府經營土地的制度。要指出的是,土地制度改革不只是政府改革的問題,還是整個社會如何分配利益的問題。因此,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是中國深化改革的一個焦點。
本文摘自作者在“信睿高和城市沙龍”上的演講,標題系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