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漢晚報報道了2012年武漢交通賬本,有地鐵這樣的劃時代字眼,也有交通事故這樣年年傷人心的數據,另外還有一個數字:處罰違法停車99萬起。
99萬起。武漢機動車保有量在2012年終于突破134萬輛,刨去處罰率低的摩托車,公交車,特種車,出租車,99萬張罰單的概念,大約是平均每個開車的人都要付出一次“停車難”的代價。
一張違停的罰單,針對一個司機一次違停行為,約等于100元3分。但是,一個城市一年99萬張罰單,這恐怕不能簡單描述為司機的狂妄,或交警的勤勉。
2012年,武漢新增了停車位1.3萬個,增設了分時停車,錯時停車,開放內部停車等,但總體來看,停車位的缺口,大約也在百萬。
百萬臺無處可去的車,罰單顯然是罰不出合法停車行為,假如2013年,機動車保有量依然以一年10萬的速度增長,而停車位尚無有效解決辦法,那么增長的只有罰單數量。無處可放的車,無處可逃的罰,車又能給市民生活質量帶來什么?
停車難,與行車難,行路難,伴隨我們一起駛入汽車時代。汽車時代不但需要汽車文明,還需要管理上的革新。以“停車難”為例,解決停車難,顯然“罰”是最不管用的,甚至僅靠交警部門也是有限的,來看看國外走先者的經驗。
柏林市交管部門按交通流量的大小分時間、地段,規劃了各種形式不一的停車帶。不僅有限時和不限時停車帶,還建有白天收費、夜晚免費和全天免費停車區。
巴黎在城市規劃中則注重區域的功能,主城區是生產、商貿和公共活動的區域,衛星城主用于生活和居住,政府配建設施完善,人們在路上流動的頻率減少。
日本買車不搖號,但無論個人或者單位,買車時須出具車位證明,買的租的都可以,必須在附近2公里以內。
彈丸之地新加坡,是“最有秩序的城市”,因為政府規定,每個共管公寓、組屋區、社區、大飯店及每幢大型建筑物必須修建停車位,住宅數量與車位數量的比例在1∶1以上。因此地下七八層停車場屢屢可見,而地面上看不到車,意即把停車的問題交給開發建筑商。
要說,武漢不可能完全照搬哪一種模式,因為世界上沒有兩個城市是一模一樣的。這諸多的經驗只證明一點,“停車難”不過是一葉知秋,它標志我們的城市已經長大,大到舊有的管理思路已不能駕馭。它考驗的不是交警的敬業程度,而是政府的遠見和綜合管理能力。它在城市的交通、配套、資源配置、管理智慧等諸多方面,都提出了全新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