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視臺記者在湖南采訪被打,民政部“忽悠”人民日報記者,以及河南蘭考大火后當地對媒體的變相封鎖等,最近幾天發生的這幾件事,又一次提醒我們思考,應該怎樣理性認識媒體的社會功能,面對媒體尤其是輿論監督應該如何調整心態。
記者被打等事件,充分說明當下一些地方,無論是公共部門、社會組織和官員個人,還是市場主體,甚至我們很多普通公民,都沒有把媒體的活躍視為開放社會的常態,反而把限制或打壓輿論監督視為理所當然。在一些人看來,媒體只是一種工具性的價值,媒體關聯著的公民權利內涵,則被有意無意地過濾掉了。
打記者等粗暴對待媒體的現象之所以司空見慣,這和中國社會長期以來存在的一些滯后心態有關。這種心態至少有兩個層面值得關注:其一,直到今天一些人仍然習慣于只聽一種聲音,對利益多元化時代的眾聲喧嘩還極不習慣,感受到壓力甚至心生厭惡。在這種心態下,看不到今天無論是利益結構、社會基礎還是文化價值觀,都已呈現出多元的狀態,這正是中國社會內在活力的表現,也是媒體活躍的基礎,媒體對社會生活各領域的影響力滲透力塑造力在不斷增大,這本身就是中國社會開放進步的表現。其二,一些地方官員看不到輿論生態已大大不同于以往,仍然固執地認為輿論是可以絕對控制的,甚至認為輿論是可以調動資源制造出來的,這種陳舊的思維和心態,極大地限制了“善用媒體”的可能性。比較典型的表現是,有的地方一出現突發事件,首先想到的,就是立馬把傳統媒體管死,結果只能把各種聲音和蕪雜的信息都逼到網絡上去,本來可以充分利用媒體主動引導輿論,結果只能在網絡意見的重壓下被動應付,從可控到不可控,教訓不可謂不深刻,這種場景直到今天還在重演,真是令人嘆息更令人深思。
媒體的活躍,展示了中國社會的內在活力。一些對輿論監督過于敏感的人,要拋棄那種滯后于時代的心態,就必須認識到,在這個開放的時代,具有世界眼光和現代意識的一代人已經成長起來,不改變那些滯后心態,就必然會和年輕一代之間產生隔閡,這無助于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共識。社會的進步,是在不斷應對挑戰的過程中實現的。這些年來,在一些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已經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比如甕安、烏坎等事件的處理過程,都突顯了創新的能力和智慧,值得借鑒。
對一些地方需要來一點媒體常識的啟蒙,啟蒙的核心,是正確認識媒體的社會價值和功能,認識的起點,是正視民眾權利意識的不斷成長。良好的輿論環境,是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信息互動和觀點交流中形成的,像一些出現過極端群體性事件的地方那樣,一方向另一方施壓,或一方向另一方示威,最終換來的只能是輿論環境的失衡,在這種失衡中,無論哪一方,都可能失去做出準確判斷的理性和能力,這都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無論是蘭考的官員,還是民政部的官員,都應該認真審視一下面對媒體的心態。
當然,媒體要提高自己的公信力,不僅要靠專業能力說話,也要不斷思考對這個時代的責任,不斷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并自覺接受公眾的監督和有序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