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每年新的流行語有多少,“討薪”都會成為歲末年初的熱詞。今天和昨天就有多條討薪消息集中出現:在漢口,六旬包工頭爬上塔吊討工錢;在海口,女民工爬上十八樓窗臺討薪;在石家莊,兩名農民工因討薪上訪被石家莊市政府保安毆打;在南京,31名農民工拉著“付我血汗錢,我們要回家”的橫幅當街討薪;在東莞,農民工兩天六部門跑八趟,跑來一個“等”字。這與多家媒體近日報道的“羨煞白領的民工工資清單”兩相參照,滋味尤其復雜。
農民工是中國特有的群體,也是城鄉二元體制與戶籍管理制度的產物,其在城鄉之間徘徊的雜沓腳步聲,構成了中國城鎮化和社會轉型的背景音。也正因為是特定體制下的特殊群體,他們的生態最大限度地展現出了現有社會治理方式和社會現實之間的脫節性,以及經濟政治權利落實情況的嚴重滯后。這種脫節和滯后是農民工權利困境的深層背景,因為現有申訴救濟渠道正是建立在社會治理方式的基礎之上。否則形式上渠道眾多,何用年年高樓討薪、街頭討薪、上訪討薪?又何來“總理為農民工”討薪這樣讓人發一長嘆的新聞?
在號稱“羨煞白領”工資清單里,農民工收入確實很高,據記者走訪,其真實性也得到很多農民工兄弟的認可。高強度勞動匹配高報酬,藍領技工獲得優厚工資,這都符合最基本的供求關系原理,亦展現了中國市場化的現實。但與此相對應,農民工群體普遍處于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真空中,更隨時面臨著得不到報酬的高風險。換句話說,在面臨各種困境時,他們要用私人收入為公共服務墊付,自己購買本應平等供給的公共產品,這些都是這張工資清單里的隱性成本。高工資與低福利之間的錯位,就是權利落實現狀與社會經濟現實之間的錯位。
在深層上,現代市場經濟需與公民社會相匹配。“公民”二字,其實強調了公共生活中沒有特權、沒有身份差別的平等權利、普遍義務。只有市場經濟而無公民權利,就會造成前述那種錯位感。普通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覺,在權利和福利分配上,大多數中國人并不是以“公民”身份獲得,而是以一種“單位人”的方式獲得。一個人的單位,決定了你能否有良好的醫療、住房、養老和暢通的救濟渠道,甚至也決定了你在面臨社會風險時所能調動的資源。“公積金繳存差距達到三十倍”的新聞體現的正是這樣的社會現實;而國考熱、“大學生為獲事業編制當環衛”的現象,則表達了這個現實之上的社會心態。
了解這個現實,就會明白農民工之難。在城鄉二元治理的圖景中,農民的權利要通過土地落實,城市居民的權益大多附著于單位之上。而農民工群體既無土地立足,也無單位保障,在權利和福利上,他們是裸奔的一群。民生建設和民生政策雖不少,其目標群體也都涵蓋農民工群體,但都要通過現有的社會治理方式落實;維權渠道和救濟渠道也很多,但各部門的互相推諉和碎片化執法往往使其形式大于內容。其實,不只農民工群體,如果不是被當做公民對待,而是按照背景、職業、階層享受權利時,每個人都是相對的被剝奪者,每個人都可能遇到需要跳樓、爬塔吊的困境——即使它不是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