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一直保持快速發展態勢,國民收入水平也已獲得很大提高。所以,按說現在的居民消費率應當遠高于30年前才正常。但是令人遺憾的是,相關官員與專家卻表示,“十二五”時期,居民消費率即使提高10個百分點,達到45%,仍然低于“六五”時期。而細細分析一下可知,我國“十二五”時期居民消費率即使提高10個百分點,仍然低于“六五”時期,卻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首先,從1981年到1985年的“六五”時期,我國還處在福利分房時期,居民通過福利分房解決居住問題。當改革開放釋放經濟發展潛力,國民收入水平獲得穩步增長之后,居民也就有更多的資金用于消費,所以當時的居民消費率呈現較高水平。而現在早已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尤其是近些年來房價畸高增長,導致許多民眾為了買房或供房,不得已壓縮自己的消費,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在這種情形下,居民消費率甚至還沒有30年前高,實際上也就并不令人奇怪。
另外,從1981年到1985年的“六五”時期,居民子女上學包括讀大學都不須繳納高昂的學費,就醫看病也可以通過公費醫療制度解決,這樣也就可以節約出不少的資金用于消費,消費時也沒有多大的后顧之憂,所以居民消費率較高。而現在居民子女讀高中需要繳費,尤其是上大學需要繳納高昂的學費。同時,大部分居民已經無法享受到公費醫療,看病需要自己掏腰包,而當前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又不夠健全,保障水平尚不夠高。這樣居民也就不得不要為子女讀書與看病壓縮消費、進行儲蓄,居民消費率自然也就會相應降低。
當然,對于當前居民消費率不夠高問題,不可能通過退回到計劃經濟時期做法予以解決。但是,無論是在何種時代,都應當優先解決民生問題。而我們改革與發展的根本目的也就是為了最大程度地改善民生。同時,消費得到提高,才可能促使經濟不斷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正因如此,人們期盼國家與政府能夠通過有效穩定房價釋放居民消費潛力,通過進一步完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消除居民消費上的后顧之憂,以通過不斷提高居民消費率提升民眾生活水平,促使經濟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并進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