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都有權利挑戰現有的制度,指責制度的不公平,但是挑戰的同時也需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接受幾種可能:即便付出代價,但毫無改變,或者標準會有所改變,甚至改變制度,但是發起挑戰的人,卻享受不到
編輯建議,談談占海特吧。于是提醒自己,把看到的報道,還有網絡,特別是微博上的爭議放在一邊,只看這個女孩提出的一個要求:異地高考的權利。有沒有因為戶籍制度,而剝奪了公民高考的權利呢?沒有。既然沒有,那為何要有異地高考的呼聲呢?
我想,我有點發言權,在去年,采訪過一些要求異地高考的家長,聽過這些家庭的故事。提到最多的,是如果孩子需要回到原籍地高考,誰來照顧?即便有老人親戚,孩子父母要忍受分離之痛。還有一點,很多家長覺得不公平的,是回到原籍地之后發現,教程不同,因為各地的高考試卷不同,或者是因為,有些地方的考分特別高,于是高中的教學要求也很高,孩子回去之后,不要說考上全國重點大學,就連是否能夠考上大學都是個問題。其實,聽完他們的傾訴,我會不停地想這個問題:如果全國統一一張卷,不就可以了嗎?至于回到原籍被好大學錄取的比例低了,那也沒有辦法,誰讓戶籍制度還在那里呢?當然,如果全國性公立大學可以根據自己的統一分數線,而不是各省比例來錄取學生,也許會更公平一點,而本地大學,可以優先本地考生。不然,看到高考移民,還是會有人覺得不公平。
有沒有因為戶籍制度,而導致高考制度的不公平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畢竟現在居住和工作可以流動了,為何高考不可以呢?只是,在戶籍制度沒有取消前,怎樣在操作上相對公平呢?因為這又涉及中國各地教育資源差距問題,如果大家都涌去資源好的城市,應付得了嗎?不是又會產生不公?尤其是對這些城市的居民?
于是,可以先來解決居民界定問題,除了戶口,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方式定義一個城市的居民?比如納稅的年份,連續居住的年份等等?這需要各城市根據自己的現狀,透過一個程序,比如人大,來訂立一個標準,也就是設定一個門檻。
占海特所在的上海,其實已經有了門檻,她之所以沒有中考或者將來高考的資格,到現在,我都沒有看到來自媒體的正式理由。沒有居住證?那為何沒有居住證?如果就是沒有符合這個門檻,很遺憾,總是會有一條線,把一些人擋在外面。
我尊重和佩服勇于站出來挑戰的人,很多現實,就是因為這些人而改變。就好像占海特,她和她的家人,沒有像很多其他痛苦糾結的家長那樣選擇回家鄉,或者索性做好打算,未來去國外讀書,擺脫高考的困擾,他們選擇用原本應該讀書上學的時間來爭取這個依然很渺茫遙遠的權利。我看到很多人批評占家動機不純,但我從來不贊成誅心之論,我選擇只看眼前的事實。
任何公民都有權利挑戰現有的制度,指責制度的不公平,但是挑戰的同時也需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接受幾種可能:即便付出代價,但毫無改變,或者標準會有所改變,甚至改變制度,于是在某一個生效的日期之后,會有很多被排斥在門檻之外的人受益,但是發起挑戰的人,卻享受不到。
我最不希望看到的,是標準并沒有因為挑戰而有改變,但是政府為了息事寧人,或者為了表現一種大度,給挑戰者特事特辦。不希望看到,是因為這只會降低人們對現有規則的信任,挑起更大的矛盾和不滿,因為這對其他那些雖然不滿,但是卻最終選擇遵守規則的人,太不公平。最后,還是回到一個和異地高考本身不太相關的一個問題:身為一個十五歲女孩的母親,我想對占海特的父母說:女兒已經做了她力所能及的,她還沒有成年,現在對她最重要的,是學習和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