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鎮化的道路上奮斗了十二年的湖南省,日前又提出了新的目標。
根據該省近期發布的《湖南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綱要(2012-2020)》(以下稱“《實施綱要》”),到2015年,湖南全省城鎮化水平超過50%,并建成長沙等6個特大城市和郴州等6個大城市。
受訪專家表示,從內容上看,此次規劃在強調城市群和特大城市帶動作用的同時,更加重視縣城、中心鎮,包括農村的協調發展。
綱要提出,要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長株潭城市群為核心、以中心城市為依托、以縣城和中心鎮為基礎,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體系。
在壯大區域中心城市方面,強調長沙要進一步提高在全省的城市首位度,到2015年長沙中心城區人口達400萬以上,到2020年達500萬以上;株洲、湘潭中心城區人口到2015年均超過100萬。
針對湖南省縣城和中心鎮規模偏小、帶動能力偏弱、功能不完善等問題,《實施綱要》提出大力推動縣城和中心鎮的提速發展,規劃到2015年,40個縣(市)中心城區人口過20萬,50個建制鎮鎮區人口達3萬以上。
此外,為了改善湖南省農村建設“散、亂、差”、消除“城中村”現象,《實施綱要》也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事實上,自2001年湖南第八次黨代會提出城鎮化戰略以來,湖南歷屆政府均對此十分重視,并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2011年,湖南全省城鎮化率達到45.1%,實現地區生產總值近2萬億元。這意味著湖南已進入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
但差距依然存在。據湖南省住建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袁湘江介紹,湖南2011年的城鎮化率比全國平均水平低6.2個百分點,城鎮化水平明顯滯后于工業化水平。此外,城鎮發展質量也不高。
基于此,袁湘江指出,“我省已進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時期”。
他同時認為,加快推進城鎮化,既可以拉動投資,又可以釋放社會消費能力,是實現經濟增長穩中求進的關鍵所在。
近兩年來,國家對于城市化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種種不足更為關心,并提出應對之道。剛剛過去的十八大,更將城鎮化作為“四化同步”的有機組成部分。
“這預示著下階段推進城鎮化進程的速度會進一步加快,城鎮化將是未來我國經濟改革的重大任務。”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說。
戰略信息綜合服務商安邦集團,于近日撰文指出了下階段城鎮化落實的方向。文章中說,“新型城鎮化需要從土地改革打開空間,中國的土地制度長期不明晰,已造成一些矛盾更加復雜化。”
在土地制度方面,湖南也將做出一些新的嘗試: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促進城鄉土地流轉。
《實施綱要》提出,湖南將借鑒四川、重慶、山東等地經驗,積極推進縣(市)域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有序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完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收益分配制度。
同時,用經濟手段促進和規范農村閑置宅基地的退出和流轉,在縣(市)域內實施農村居民宅基地置換商品房、農民公寓房、物業或貨幣補償。
對農村居民整戶連續八年以上在城鎮有穩定職業并購置住房,已成為事實的城鎮居民的宅基地實行收回補償機制,其承包地經營實行依法、自愿、有償流轉。
有關學者指出,湖南城鎮化的重點在于通過土地制度使農民獲得更多財產收益,這樣既可縮小貧富差距,也可以推進其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從而進一步提高城鎮化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