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到期后,地方家電下鄉銷售企業要督促原所屬備案銷售網點立即撤下“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撤掉店內所有家電下鄉有關宣傳材料,取消家電下鄉專區(專柜),不得利用家電下鄉名義進行任何形式宣傳。政策結束后,地方未銷售完的家電下鄉產品,可以作為普通商品繼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