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消息稱,截至今年10月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59億,其中1.25億城鄉老年居民領取養老金。
人社部農村社會保險司司長游鈞表示,目前有關部門已把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納入議程,基本參照指標是物價水平、各級財政承擔能力和低保等。
目前,國務院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是每人每月55元,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情況下,該保障水平已經逐漸難以適應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建立起參照物價水平、各級財政承擔能力和低保等的養老金機制,對于提高養老生活品質將具有重要意義。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農村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國柱教授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增長和物價、工資增長不成比例,難以保證公平。”
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已經基本實現了“廣覆蓋”的標準,基礎養老金過低的問題也逐漸引起各地政府部門的關注。目前,我國有條件的部分地區已經相應調整了基礎養老金標準,如北京、江蘇、浙江、山東以及我國中部和西部的一些地方,在中央財政的基礎上,分別增加了不等的補貼金額。
北京大學夏學鑾教授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未來國家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望翻一倍。在國家的最低標準上調之后,各地政府會根據自身的財政能力和現有底數,提高當地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人社部要求,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繼續做好宣傳動員、業務經辦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城鄉老年居民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為適齡城鄉居民參保續保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