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擬全國強制推行設計者詳解系統運行規則
中國的器官移植,面臨著從哪里來、到哪里去兩大難題。正因為器官資源緊缺,才更需要公正的分配。本月10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表示,《中國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辦法(試行)》已討論通過,將于近期印發全國。
管理辦法規定,今后有關醫院如獲得器官,均須通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統一分配。這是一套什么樣的系統?背負生命的期待,它如何能夠確保公平公正?又將如何確定在眾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中,準確找到“最需要”的那個人?日前,本報記者就此專訪這一系統的設計者、香港大學外科學系研究主任王海波。
本報記者張然
□衛生新政
器官分配系統擬強制推行
據王海波介紹,受國家衛生部委托,香港大學中國肝移植注冊研究中心于2009年9月開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政策研究項目,2010年完成《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和肝臟、腎臟分配與共享核心政策》(以下簡稱“核心政策”)的起草,并于當年12月正式下發執行。
外界廣泛關注的器官統一分配,具體由“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以下簡稱“分配系統”)來實現。分配系統基于核心政策而研發,去年4月6日上線試運行。
王海波表示,在試運行期間,這套分配系統只是“要求使用”,待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后,分配系統的使用將帶有強制性。
據介紹,這套分配系統包括兩個子系統,分別是器官移植等待者預約名單系統和器官捐獻者登記及器官匹配系統。
移植中心需將移植等待者的病例錄入前一個系統,目前它包括了肝、腎移植的等待者預約名單系統;而器官獲取組織則將捐獻者信息錄入后一系統,最終通過后一系統觸發器官匹配,自動在兩個子系統之間進行交互匹配。
自開始試點以來,這套系統已經完成340個器官的分配。通過分配系統,如果器官獲取組織轄區內沒有合適的等待者,可以將器官共享給器官獲取組織所在省級等待名單,乃至更大范圍。這個地理分配政策可以有效減少器官浪費。
□政策監管
違規分配將取消資質吊銷證書
王海波介紹,這套分配系統是一個自動化計算機系統,嚴格遵循國家分配政策。
根據統計,經分配系統進行分配,從錄入供者信息后觸發分配,到器官真正被分配到等待者身上,整個分配過程平均用時26分鐘,其中匹配環節的平均時間僅為0.96秒。整個過程完全排除了人為干擾。
王海波說,兩個子系統彼此隔離,有關人員在按鍵分配之前,因為全國病源狀態在不斷變化,根據醫學需要的原則,他并不知道這個器官會去到誰身上。
與此同時,每一次分配痕跡都將被永久保留在系統數據庫中。如有疑義可以隨時重建任一次的分配,重審案例,查看任何可疑的地方。
此外,從監管的角度講,整個分配過程受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監督。每個省的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衛生部都有這個系統的監督賬戶,他們可以隨時登錄系統,實時查看器官的分配和接受情況。
據業內人士透露,管理辦法將對在器官分配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由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和衛生行政部門分別處以取消器官分享權、取消移植資質、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器官分配流程
1由器官獲取組織錄入供者信息2器官獲取組織觸發分配系統按照核心政策進行供受者匹配
3分配系統向器官獲取組織、匹配到的等待者所在移植中心發送匹配結果(系統實時通知,短信通知)
4移植中心回復(接受/拒絕)分配
5器官獲取組織確認分配結果
6獲得分配的移植中心接收器官后上傳器官接收確認書
□分配原則
如有適合病人醫院享有優先權
此前有報道稱,衛生部“新規”的出臺將意味著獲取器官的醫院優先使用器官的權利將不復存在。但王海波表示,這種說法并不準確。據他介紹,此前我國的器官捐獻處于醫院內部自行分配的狀態。和以往相比,管理辦法并沒有完全取消器官獲取組織轄區內醫院的優先權。因為管理辦法將實行區域優先的原則,捐獻的器官首先分配給器官獲取組織所屬移植醫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其次是省級行政區域內的其他移植醫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最后才在全國范圍內所有移植醫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中進行分配。
但管理辦法也將鼓勵有條件的省級行政區域可取消器官獲取組織所屬移植醫院的優先權,實行省級行政區域內的統一器官共享。
“留在醫院用,前提是你有合適的病人,如果沒有就一定要共享出去,不能把器官浪費了。”王海波說,保留優先權實際上也是出于移植效果考慮,器官分配給所在醫院的病人,可以避免因為運送器官而產生的缺血性損傷,提升移植效果。
據介紹,目前有些城市打破醫院優先,實現了區域共享,但這需要具備運輸、協調等各方面綜合條件。
即使在同一家醫院,到底誰才是最需要器官的人也是一個問題。王海波對此表示,器官分配政策是一個綜合的評分體系,不同的器官移植供受者匹配需要考慮的因素不同,分配政策也不同。(見鏈接)
■鏈接
肝臟移植分配政策
1.區域優先原則;
2.兒童匹配優先原則;3.病情危重優先原則;4.血型匹配;
5.器官捐獻者及其直系親屬的優先權;
6.已登記自愿捐獻器官者的優先權;
7.等待順序優先原則。
腎臟移植分配政策1.區域優先原則;2.血型匹配;3.腎移植等待者評分系統。由等待時間得分、器官捐獻者及其直系親屬優先權、等待者致敏度、人類白細胞抗原配型匹配質量、兒童等待者優先權及已登記自愿捐獻器官者優先權組成。
□對話
不論富翁還是高官系統只登記患者病情
京華時報:分配系統試點以來取得了哪些效果?
王海波:從匹配質量到效率都有提升。比如效率問題,我們現在找到合適的等待者只需0.96秒,以前要很久。美國做過實驗,如果是打電話,一個一個打過去,最多會到30個小時,器官就浪費掉了。
京華時報:系統在分配的時候,操作系統的人知不知道獲取方的身份?
王海波:所有的病人都沒登記他的身價多少,是富翁還是高官,記錄的只是他的病情。所以說大家擔心統一分配會不會優先給當官的、有錢的,系統做不到這一點。另外每個人所有的操作都是有記錄的,我們有能力恢復任何一個分配,無論是誰來查詢,我們都可以回溯當時的分配情況,看看操作是不是合理。
京華時報:有沒有給分配操作人員私下“打招呼”的可能?
王海波:操作人員根本不知道“打招呼”涉及的等待者在系統里的狀態,他沒有這個權限。這個器官獲取組織看不到病人的情況,是隔離的,即使是分配完了,他連獲得者的名字都不知道。
京華時報:怎么確保數據匹配的時候不會出錯?
王海波:我們有很多的技術、流程上的設計來保證這一點。比如血型很重要,一旦搞錯會死人。我們就規定血型的輸入需要輸兩次,一個人輸完以后,必須由另外一個人重新再輸一遍,這兩個人必須是不同的人、不同的賬戶,兩次要在不同的時間檢測。這樣交叉來確定這個數據不會出錯。這也是我們為什么對使用者有一個很強的限定,如果出了錯,追蹤是誰出的錯,如果有違規,我們會知道是誰違規。
京華時報:如果捐贈器官所在的醫院沒有合適的病人就要把器官拿出來共享,這對醫院的積極性會不會有影響?
王海波:實際上在試點過程中,很多醫生很歡迎這個系統。因為當人來操作的時候,會有各種因素的干擾,有時候醫生本來不想這樣做,但是很難抵抗這個干預。另外試點醫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完成一定數量的公民逝世后捐獻案例,如不能,將取消試點醫院的移植資質。因此這對醫院來說某種程度上促進了器官捐獻。
京華時報:我有一點不明白,比如器官所在的醫院有患者需要器官,但得分比較低,另外一家醫院得分高,這個情況是考慮本醫院優先還是運到另外一家醫院?或者其他的處理方式?
王海波:最好就是綜合性考慮,前提是有數據的,我們分析器官從一個城市到另外一個城市造成的影響,判斷出來一個人得多少分該共享,多少分不共享。超緊急的患者,可能生存時間很短了,這些患者我覺得是應該打破醫院優先權的,但是這種患者到底有多少,我們要等有數據之后,來看會出現什么情況,這個政策是由器官捐獻專家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來定的,可以提交討論它的可操作性到底是不是公平的,臨床會產生什么效果,政策一旦這么改了以后,我們可以用數學模型來模擬對患者療效的沖擊。你問的問題也是我們在思考的問題。我覺得應該對超緊急患者實施打破醫院優先,這會在系統使用一段時間,有了相關數據之后遞交給專家委員會討論。
京華時報:病情重也優先于匹配度嗎?比如一個人病危,但是匹配度并沒有另外一個人高,器官會給誰?
王海波:病情和匹配度相互之間涉及復雜的風險和效益的平衡和計算,是一個復雜的醫學問題。要決定哪種對患者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