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0-20 10:21:22
來源:新民晚報·新民網 作者:杜鵑 李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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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大慈恩寺購票窗口的指示牌還未更新 本報記者 李暉 攝 |
5月1日就開始實施的《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中規定,65歲以上老人可免費進入旅游景點,而直到10月9日,西安大慈恩寺景區才開始執行這一決定。類似情況還有不少,一些政策的執行為何這么緩慢?
案例 文件發布5個月才執行 9月份以來,本報相繼接到十多位老人投訴,西安大慈恩寺景區未執行《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中相關免票規定。對此,大慈恩寺景區及其上級管理單位西安市宗教事務局的答復均為“沒有接到任何免票文件,景區沒辦法執行”。
事實上,《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今年5月1日起就實施了。辦法規定,65周歲以上老年人可免費辦理《陜西省敬老優待證》,持證可免費進入公園、旅游景點、風景名勝區、博物館、紀念館。7月初,省物價局又下發了《關于落實〈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也提到持敬老優待證的老年人,可免費進入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省管旅游景點。
9月23日,本報刊登了《登大雁塔都免費 進大慈恩寺咋還收費》。10月9日起,大慈恩寺景區正式實施對65周歲以上老人免票政策。10日,在該景區記者看到,售票處滾動字幕上顯示“65周歲以上老年人憑老年證和身份證免票”。
同樣,5月20日,《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殘疾人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憑殘疾人證免費”。5月22日,西安市民康師傅持殘疾證乘坐地鐵也因“沒有接到文件”被拒。5月27日,康師傅欲將西安地鐵公司告上法庭。第二天起,殘疾人憑證可免費乘坐西安地鐵。
調查 中央文件到基層要走兩個多月 一個政策執行究竟需要多久,經過什么樣的程序,才能傳達下去?
以《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為例,這份由省老齡辦和省法制辦共同起草的文件,經省長簽署后,省老齡辦即以郵寄的形式下發到各市、區老齡辦以及林業、住建、宗教等相關部門,同時省老齡辦與省住建廳、林業廳、衛生廳、旅游局、宗教事務局等相關部門聯合下發貫徹落實政策的相關通知,至下一級單位。市一級單位接到通知后,再次轉發,以此類推。
據調查,除“緊急”性文件外,一般性文件,從中央傳遞到基層需要經歷多個層次:中央至省級機關,一般需要3~5天;省級機關根據本省實際,制定貫徹決策需要10~15天;省級文件下發到市縣需要3~5天;地級市若作出補充內容則需要7~10天;縣級政府向機關、部門和鄉鎮傳達文件一般7~14天集中進行一次;鄉鎮(辦事處)向村委(居委、社區)傳達文件,一般每個月集中進行一次。正常情況下,一份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普發性文件,從下發到傳遞到基層,最少也需要70天左右才能傳到。
記者在某廳級單位辦公室了解到,文件傳達通常由機要室處理,有電子郵件、傳真、內網公布、紙質送達等多種形式。督辦室專門負責文件的督辦,如果文件沒有及時傳達下去,將視情節不同,對當事人處以通報批評、降職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現狀 一些政策落實仍需外部力量 為何大慈恩寺景區稱一直沒有接到文件?政策在實施5個月之后,最終的執行仍靠的是外部監督。據西安市宗教事務局相關人員介紹,《華商報》報道見報后,該局領導高度重視,先后與物價、旅游部門聯系,核實免費政策,之后又專門從網上下載了《陜西省老年人優待服務辦法》,于9月30日傳真給大慈恩寺景區,并電話通知景區一定要貫徹落實好免費政策。而殘疾人能免費坐上地鐵,恐怕與殘疾人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不無關系。
傳統紙質文件傳達環節多,用時長,效果還不好。電子辦公怎么樣?記者聯系到省電子政務辦公室綜合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電子辦公和紙質辦公是并行的,有時一份文件會同時通過兩種方式下發,有時有的文件用電子方式傳達,有的文件則用紙質的方式,但目前并未具體統計過兩者的比例及側重。在他看來,電子辦公是今后發展的趨勢和主流,但紙質辦公并不能完全被替代,會起到輔助的作用。
專家 不能以沒接到文件為由拒執行 “上面有文件,下面不執行,類似的情況很多。”陜西行政學院公共管理與改革研究所所長王嘉讓認為,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在三個方面:首先,文件出臺時過于倉促和草率,前期調研不足,執行時就出現了問題。比如,他在某次調研時就發現,一些群眾遲遲沒能拿到移民搬遷補貼資金。究其原因,這筆資金由省市縣三部分組成,省上和市上的資金下撥后,縣上財政有困難,籌不出這些錢,這就是政策沒有配套能力,缺少詳細論證。
其次,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得還不夠。“文件發下去了,有沒有執行,到哪一級了?”王嘉讓說,很多問題不是沒有政策,而是沒有落實。要改變這一點,重要的是讓人民群眾有批評政府的權利,包括媒體的監督曝光,從而形成外部監督機制,迫使他們的工作做到位。
第三個原因就是利益。執行了政策自己的收入就會減少,在缺乏監督的狀態下,問題不反映出來,就頂著不辦。等有人反映了,領導追查了,媒體曝光了再執行。“法規在施行前,一定是要在媒體上提前公布告知大家的。”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趙建綱表示,法律法規公布了就應當執行,不需要另外發文確定。不能以沒接到文件為由,就不執行政策。如果市民告到法院,一定是會嚴格按照法規生效的日期來判定的。
本報記者杜鵑李治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