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批復
時間:2012-10-17 10:19:30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關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 (2011—2020年)的批復 國函〔2012〕159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海洋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的請示收悉?,F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區劃》)。 二、天津市位于環渤海地區的中心位置,是我國北方地區面向東北亞和太平洋的重要門戶。全市海洋資源豐富,產業基礎雄厚。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原則,合理配置海域資源,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實現規劃用海、集約用海、生態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三、通過實施《區劃》,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圍填海規??刂圃?.92萬公頃以內,海水養殖功能區面積不少于0.6萬公頃,海洋保護區面積不低于1萬公頃,保留區面積比例不低于5%,整治修復海岸線長度不少于50公里,整治受損河口和海域面積不少于0.5萬公頃,管轄海域海水水質達到二類標準、海洋沉積物和海洋生物質量達到一類標準的區域面積確保在1/3以上,直排海工業企業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的污水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圍填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顒拥玫胶侠砜刂疲瑵O民生產生活和現代化漁業發展得到保障,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四、《區劃》是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一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區劃》范圍、海岸線和海洋功能區類型的,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報國務院批準。編制各類產業規劃涉及海域使用的,應當符合《區劃》的要求。 五、要認真落實《區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不斷完善海域管理的體制機制,嚴格執行項目用海預審、審批制度和圍填海計劃,健全海域使用權市場機制。堅持陸海統籌方針,切實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地方海域使用金收入要支持海域海岸帶開展綜合整治修復。加大海洋執法監察力度,規范海洋開發利用秩序。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 國家海洋局要加強對《區劃》修改工作的管理,對《區劃》的實施工作予以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 國務院 201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