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12年第147號
質檢總局關于防止新型冠狀病毒
傳入我國的公告
世界衛生組織9月23日報告,英國確診1例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病例,該病例發病前具有去往沙特阿拉伯王國旅行史,發病期間曾在卡塔爾多哈一家醫院救治。此前沙特阿拉伯曾報告1例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死亡病例。為防止該型病毒傳入我國,保護我國前往上述地區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上述地區的人員,如有發熱、咳嗽、氣促、呼吸困難等急性呼吸道癥狀,入境時應當主動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口頭申報。入境后出現上述癥狀者,應當立即就醫,并向醫生說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
二、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加強對來自上述地區人員的體溫監測、醫學巡查等工作,對申報或現場查驗發現有上述癥狀的人員應當仔細排查,對發現具有急性呼吸道癥狀的嫌疑者,應當及時按規定程序采取醫學措施。
三、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在口岸利用顯示屏、廣播和發放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告知出入境旅客有關感染冠狀病毒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識,增強出入境人員防病意識。前往上述地區的人員,可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及其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咨詢或登陸國家質檢總局網站(http://www.aqsiq.gov.cn)衛生檢疫與旅行健康專欄,了解該地區的疫情和有關預防方法。旅行中或旅行后發現上述相關癥狀者,應當立即就醫,并在出入境時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
四、前往上述地區的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如果出現較重的感冒、發熱癥狀應當立即就醫。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個月。
質檢總局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