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姐到了白下區矛盾服務中心見到調解員,拿出了自己的本科畢業證,然后絮絮叨叨說了一大堆,說自己被“農村人欺負了”,一定要找老板討要精神損失費。羅小姐說,今年她應聘到新街口一家飯店當傳菜員,自己工作熱情,不管是推銷菜和酒水,都出盡風頭,很得客人喜歡。但是她的能力被周圍的同事們妒忌了,大家一起針對她,找她的茬。她覺得自己一個大學生,被一幫“農村打工妹”欺負,心中很是不平,就和同事們吵了起來,事情鬧到了老板那里,沒想到老板竟然幫著同事說話,于是自己和老板也吵了起來,最終老板一氣之下把羅小姐辭了。羅小姐覺得自己幫老板攬了很多生意,老板還這樣對自己,非常不平衡,于是就到白下區矛盾服務中心討說法,一定要老板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5000元。
調解員又請來了飯店的王老板了解情況,一提起羅小姐,王老板表示自己活了快50歲,也沒碰到過這樣“大牌”的服務員。王老板聘用了羅小姐之后,開始時確實感覺她素質高,和客人交流起來比較有親和力,很得客人喜歡。尤其在推銷飯菜和酒水時,羅小姐一個人的風頭蓋過了酒店里的所有人,甚至把廠家派來的啤酒促銷小姐都比下去了。
但是沒過幾天,王老板就發現,羅小姐的“譜”也不是一般服務員可以比的。她認為只有自己是大學生,別的同事都是“農村人”,經常在工作中頤指氣使,說話很不客氣,這樣一來她就犯了眾怒。本來王老板好意提醒她,找她談話讓她注意下自己的言行和別人的溝通方式,但是沒想到羅小姐根本不買賬,“哎,你不知道,有的時候,她比我還像老板。我要是不請她另謀高就,我那些服務員都不干了,你說我有什么辦法。”
最后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王老板多補償羅小姐一個月工資1500元。 通訊員 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