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國慶節期間
登山戶外運動安全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總參軍訓和兵種部體育訓練局、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各行業體協:
中秋、國慶兩節即將來臨,假期外出參加登山戶外活動的人數將大幅增加。近幾年節假日期間都發生過登山戶外安全事故,一些戶外運動參與者因缺乏專業知識,準備不充分,盲目出行,使自己或隊友陷入危險之中。每次傷亡事故不僅消耗了大量的社會人力、物力進行救援,還給家庭和個人造成了終生的傷痛。
為了規避登山戶外運動安全事故的發生,進一步加強登山戶外運動的組織和管理,讓廣大登山戶外運動愛好者度過一個安全、文明、祥和的假期,特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登山戶外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國內登山管理辦法》和各地方有關登山戶外運動的法規及大型體育活動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審批程序。本著“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對不符合條件的活動堅決不予批準。全國性和跨地區的登山戶外活動,必須按規定上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批;地方性登山戶外活動,應按規定在國家體育總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備案。
二、嚴密組織登山戶外活動,認真落實各環節安全保障工作,組織登山戶外活動部門要建立安全管理和風險評估體系,要具有充足的技術力量和齊全的物資保障。
三、嚴格規范登山戶外等項目經營場所,經營行為,引導登山戶外運動愛好者參加正規組織或有資質的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主辦的活動。
四、認真建立各種登山戶外運動中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突發山難緊急救援工作。一旦發生險情,要立即組織救援,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五、切實加強對登山戶外運動的監督檢查,對所屬運動俱樂部組織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或安全隱患,要責令其及時整改,避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
六、利用各種途徑和方式加強登山戶外運動安全宣傳教育,增強登山戶外運動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樹立科學健康的登山戶外運動理念。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