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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12月17日電,記者17日從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深圳目前已發放居住證1006萬余張,其中長期證840余萬張,持證者納入深圳社會保障體系,享受一系列市民待遇。
深圳市居住證制度從2008年8月1日開始實施,實施多年的暫住證制度退出歷史舞臺。據深圳市公安局統計,至今年12月2日,深圳全市累計發證量達到1006萬余張。
深圳市居住證分為“長期證”和“臨時證”兩種,符合已就業或擁有房產等條件,辦長期證;不符合條件的辦臨時證。長期證有效期為10年,臨時證有效期為6個月。
據深圳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深圳長期居住證為840萬余張,其中就業類為753萬余張。深圳居住證設置了一證多用功能,并將逐步增加勞動社保、計生、教育、金融服務等多項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內容。同時,持證人員在深圳可享受一系列便利服務,包括其子女能夠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可在當地辦理赴港商務簽證、持有“長期證”人員納入深圳的社會管理和社會保障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