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重點和難點都在基層。近年來,山東省諸城市以農村社區建設為平臺,大力整合農村社區資源,促進其協調配套,初步構建起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自治組織為主體、群團及經濟社會服務組織協同參與的農村基層社會管理新格局,有效提高了農村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
發揮農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工作的基礎,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戰斗堡壘,是農村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領導核心。諸城市以農村社區為單元,選舉產生了208個社區黨委(黨總支),明確社區黨委(黨總支)是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同時,打破以村莊、地域為界設置黨支部的模式,設立種養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業、社會事業發展、調解維穩、老黨員及社區服務中心等服務型黨支部。社區黨委(黨總支)打破原村莊之間的壁壘,立足社區資源條件和產業優勢,發揮政治和組織優勢,整合社區內土地、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科學制定社區經濟發展規劃,引領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建立特色產業園區,形成了“一區一品、一區一業”的發展格局。各社區黨委(黨總支)設立的服務型黨支部增強了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凝聚了社會管理工作力量,提升了社區發展能力。
發揮農村社區自治組織的主體作用。村民自治是農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一項基本形式。以農村社區為平臺,建立健全農村社區自治組織,發動農民群眾共同參與社會管理,提高農民群眾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水平,是堅持以人為本、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的重要途徑。諸城市以農村社區為單元,依法選舉產生社區村委會和經濟發展、規劃建設、社會發展、社會保障、調解維穩等下屬委員會,設立社區事務監督委員會,以實現社區的自我管理、服務和監督功能。同時,組織社區全體群眾參與討論制定群眾自治章程、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等60多項規章制度,理順低保戶確定、救災款物發放等30多個工作程序,實現了農村社區自治組織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為提高農民群眾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發揮農村社區群團及經濟社會服務組織的補充作用。群團及經濟社會服務組織是黨領導下的群眾團體,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中有著重要的補充作用。以農村社區建設為契機,建立健全農村社區群團及經濟社會服務組織,發揮其在基層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是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諸城市在各農村社區設立團委(團總支)和婦聯,在有兩個以上企事業單位的社區建立工會聯合會;以各自然村為單元成立經濟聯合社,依法代表社員行使集體資產管理職責;組織成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等新型經濟組織以及老年協會、計生協會、紅白理事會等新型社會服務組織。這些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在農村社會管理中形成了協同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和諧穩定、共建文明社區、參與社會管理的良好局面。
(鞠進增 作者為中共山東省諸城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