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增速回落已然,穩住即可
從季度數據看,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從2010年一季度的11.9%開始,幾乎是逐季回落,到2012年二季度,已回落到7.6%(見圖1)。從年度數據看,也已經從2007年增長14.2%回落到2012年8%左右(預計)。因此,可以說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回落已經是事實,關鍵是如何看待這種回落。
這次經濟增長速度回落的客觀原因,一是世界經濟不景氣。自2007年夏美國房地產泡沫破裂引發的“次貸危機”開始,國際金融危機、世界經濟衰退相繼而至。盡管在各主要國際組織和國家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的共同努力下,控制住了國際金融危機的蔓延,并避免了世界經濟的大衰退,但也引發了美國、日本、歐元區國家的主權債務危機,至今仍在動蕩之中。國際經濟復蘇步履蹣跚,進入了明顯調整期。二是我國經濟增長要素制約明顯增強。主要體現在資源日益短缺,原油的對外依存度已超過56%,鐵礦石也在大量依賴進口;生態環境更加脆弱,空氣、水、土地等污染的重大環境事件明顯增多;人口紅利正在減弱,2011年,15—65歲的勞動力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45年來首度出現下降,老齡化水平不斷提高;社會保障壓力增大,特別是養老保障壓力增大,隨著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改善、政府更加注重民生問題,企業及社會的社會保障成本回歸正常,負擔提高。
這次經濟增長速度回落的主觀原因,則是中央意識到了經濟長期緊繃高速發展的弊端和不可持續性,主動調低了經濟增長的預期目標,把科學發展確定為主題,把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確定為主線?!笆濉币巹潟r期的經濟增長預期目標由“十一五”規劃時期的7.5%調低為7%;2012年的經濟增長預期目標則由此前連續七年的8%調低為7.5%。
從經濟運行的自身規律看,波動起伏是各國經濟發展的普遍現象。不能指望經濟增長速度長期處于“恒溫狀態”。
此外,從宏觀經濟整體看,我國重要指標運行良好,沒有因經濟增長速度的回落而惡化。一是通貨膨脹回歸到正常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6月份的同比上漲幅度僅為2.2%,上半年的同比上漲幅度也只有3.3%。二是失業率仍穩定在上年水平。三是國際收支狀況仍較好。盡管受國際環境不景氣影響,我國出口貿易增幅回落,但由于我國加工貿易所占比重仍然超過40%,與出口貿易增幅回落相伴,進口貿易增幅也在回落,貿易仍是順差。
鑒于上述情況,我們認為,目前經濟增長速度的回落仍處于預期范圍,是正常的;在國際經濟不景氣的大背景下,也是十分不容易的。只要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這種回落繼續下去,穩住在當前的水平即可。
適度降低增長速度,有利于可持續發展
從更加積極的角度看,我們認為,適度降低增長速度有利于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是過分依賴投資和外需的增長方式難以為繼。改革開放30多年來,特別是1994年我國匯率體制改革和2001年加入WTO之后,我國貿易順差大幅度增加,國民經濟對外部需求的依賴越來越大,對固定資產投資需求的依賴也越來越大。1979-1993年的15年間,我國貿易還是逆差,年均25億美元;1994-2001年的八年間,貿易由逆差逆轉為順差,年均水平達到243億美元;而加入WTO后的2002-2011年的10年間,年均貿易順差已經迅猛擴大到1462億美元。國家外匯儲備也從1993年的212億美元猛增至2011年的31811億美元,年均增加30.2%。固定資本形成占GDP的比重也是不斷提高,1979 -1990年平均為28.2%,1991-2002年平均為33.1%,而2003-2011年平均已上升到41.7%(見圖2)。
而另一方面,我國資源短缺、環境脆弱、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的問題日益突出,已經越來越難以支撐龐大的需求帶來的壓力。
二是繼續保持高速度難以調整結構、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近10年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主要是靠投資的快速擴張實現的。要想把目前過度依賴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經濟增長的局面扭轉過來,將經濟結構調整好,意味著必須提高消費在GDP中的比重,這也就意味著消費的增長率要高于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長率。但過去10年,我國居民收入和總體消費的增長速度已經較高了。2003-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年平均實際增長率分別為9.2%和8.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年平均實際增長率為13.4%。在這種情況下,再要提高消費增長率難度極大。因為,消費需求的改變和提高涉及到消費觀念(消費文化)、消費環境、社會保障、收入水平等諸多因素,其中,消費觀念、社會保障等因素的改變非一日之功,收入水平的提高則必須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相適應,不是說提高就能提高的。無法靠提高消費增長率來實現消費增長高于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的目標,就只能讓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降下來。這種“一平一降”(即消費增長率保持現狀,投資增長率下降)搭配的結果就只能是降低經濟增長速度(這里忽略外需和庫存變動的影響)。降低的幅度則取決于投資增長率的降低幅度。由于2003-2011年,我國的固定資產投資的年平均實際增長率超過20%,支撐著年均10.7%的高經濟增長率。應該說適當降低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并進而適當降低經濟增長率是可行的。從另一方面說,一國的經濟增長如果要長期依賴投資的高增長,勢必會導致產能過剩(相對于內需而言),此時,又勢必要依賴外需,靠高出口和貿易順差來消化過剩的產能。這種模式在經濟起飛之初可以有效,但長期以往是難以為繼的。對于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長期依賴外需、靠外貿順差填補內需不足發展經濟就顯得更加不可思議。更何況長期依賴投資、依賴外需已使我國本來就短缺的資源更加緊張、本來就脆弱的環境更加脆弱。而一旦外部需求急劇收縮、一旦投資資金的鏈條斷裂,長期積累起來的產能過剩等矛盾將會導致災難性的后果。與其被動受沖,不如主動防范和調整。
適度降低增長速度,我國已具備承受條件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的人口自然增長率明顯下降。1998年開始,我國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降至10‰以下,到2011年已降到4.79‰,1998—2011年年均為6.15‰,比1979—1997年年均10.18‰降低了4個千分點。這意味著人口增長對經濟增長率的要求、就業對經濟增長率的要求都大大降低了。根據以往的經驗,經濟增長速度低于8%,失業問題就會凸顯。但現在經濟增長8%左右時,就業仍比較充分。另外,8%左右的經濟增長率既能夠滿足人口自然增長的需要(0.5個百分點)、民生改善的需要(4.5個百分點),還能夠有3個百分點左右的增長用于追趕發達國家。因此,從改善民生、解決就業、追趕發達國家的等諸方面需要看,我國都已具備了適當降低經濟增長速度的承受力。
積極行動、順勢而為,力爭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
以上分析表明,當前我國經濟增長速度適度回落符合經濟規律、有利于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長期看,能夠保持一個8%左右的速度也是非常不容易的。為此,我們應該積極評價、正確看待當前經濟增長速度的穩步回落,并采取積極措施,穩住經濟增長速度,而不是刺激出更高的經濟增長速度,順勢而為,把國民經濟引入可持續發展軌道。
努力統一認識,使各方面對經濟增長的預期回歸到8%左右的合理水平。要通過廣泛的討論和宣傳,使各級政府、每個企業、機構和個人都能夠認識到,我國經濟增長應該,也可以從過去30多年年均增長10%的高增長階段,進入到年均增長8%左右的較高增長階段。其中,特別重要的是各級政府的認識,一定要使大家的思想真正統一起來,并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行動之中。
努力擴大消費需求。一是要在保持正利率的前提下,適當降低存貸款利率,創新消費信貸工具,改善消費信貸環境。二是要通過對個體戶和小微企業的結構性減稅,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費標準等措施增加居民消費能力。三是要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解除居民消費的后顧之憂。四是要擴大對居民居住性住房消費的保護和鼓勵。五是要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六是要通過持之以恒的宣傳,鼓勵居民擴大消費。
從體制改革入手,消除高投資的體制誘因。一是加快以法治為基礎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法治為基礎的市場經濟體制,讓政府、企業、機構和個人均有明確的規則可依,均有比較明確合理的未來預期。二是興利除弊,改進“縣際政府間競爭發展模式”。所謂“縣際政府間競爭發展模式”是指以縣政府為主體、以一個縣的地域為邊界的縣與縣之間相互競爭的發展模式。這實際是“地方政府間競爭發展模式”簡化或提煉。我國有2800多個縣級行政區域,平均國土面積3000平方公里,人口45萬,縣級政府能夠運用的資源,特別是土地資源較大。如此眾多,具有相當規模的經濟體之間開展競爭,能量是巨大的,它為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但是,這一發展模式也具有天生的缺陷,運動員或準運動員同時兼任裁判員,競技場上不亂套才怪。市場經濟競爭負外部性的監管主體缺位或大大弱化。一些干部往往將政績看得比其他因素更重,導致決策扭曲,競爭行為短期化,甚至會抑制市場正常競爭?!翱h際政府間競爭發展模式” 的上述固有缺陷,是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所面臨主要困難的重要誘因,尤其是高投資的重要誘因。因為作為政府,盡管行政動員能力很強,但是,要直接干預或鼓勵居民消費很難奏效。而搞招商引資、搞投資卻是政府的拿手好戲,特別是當土地出讓轉換的大權掌握在政府手中的時候,特別是當經營土地、經營城鎮的理念被當作成功經驗傳頌的時候,高投資成為必然。加上地方政府領導的任期往往與“政績”成反比,只要能夠盡快搞出“政績”,提拔走人,其他諸如投資項目的產品銷路、投資回報率等長期問題往往會被忽視。不計成本,不顧環境承受能力,不管資源條件,重復投資也就成為必然。也許一時一地看,問題還不大,但納入全國范圍考慮,高投資造成的產能過剩成為必然。接下來便只好通過擠壓勞動報酬,忽視勞動者社會保障,低價惡性競爭擴大出口,去拼國際市場。因此,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興利除弊,逐步規范縣際政府間競爭,打破由此帶來的高投資和高出口。首先,要靠民眾(擴大直選范圍等)、新聞輿論,以及上級政府加強對“縣際政府間競爭發展模式”的監督和制約。其次,要在稅收、土地轉讓等經濟政策方面做出調整,讓縣級政府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克服負外部性問題,使“縣際政府間競爭”更規范、更理性。如,開征不動產稅、消費稅,逐步改變地方政府收入主要依靠增值稅等流轉稅的狀況。從長期看,要在條件成熟時,逐步弱化縣級政府的市場功能,讓企業真正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鄭京平 作者系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