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提出要“在有條件的地方紅十字會開展社會組織改革試點”,日前試點工作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據趙白鴿透露,地方試點的第一項任務是進行OCAC評估。OCAC是“國家紅會組織能力評估與認證程序”的簡稱,該程序由紅十字國際聯合會制定,旨在對各國紅會進行綜合評估,維護紅十字的品牌形象。
OCAC將紅會的核心能力分解為生存能力、執行能力、資源動員能力等五個方面、89個具體特征,每個特征分為ABCDE五個等級,并最終給出A至E的等級評價,E為最佳。評估分為自我評估、同業評估、國際聯合會認證三個階段。OCAC本是針對國家紅會,但紅十字總會認為標準對紅會系統均適用。
趙白鴿稱,試點的設想是將OCAC評估與紅會改革聯系起來,用國際標準給紅會打分。“廣東的社會管理創新走在全國前面,廣東省紅會的領導對社會組織綜合改革很熱心”。據悉,加入綜合改革試點的設想由廣東省紅會自行提出。評估結束后,廣東省紅會將獲得等級評價,并根據詳細指標此提出改革方案。
事實上,早在2011年末中國紅會系統就已經加入發改委社會組織綜合改革試點,但據紅會人士說法,改革進展緩慢。紅會綜合改革專家組組長、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室主任楊團告訴南都記者,發改委和專家組的意見一致,即支持紅十字會改變準政府機構的性質,向更加社會化的方向發展,但遭到紅會系統內部的反對,尤其是地方紅會。楊團認為紅會系統內部多不愿放棄參公管理等既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