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每個階段的教育都一直是備受社會關注的話題,但很少有像這個開學季教育問題如此集中,革新與陳弊共存,無奈與希望齊飛。個案紛爭的背后,我們希望能夠看出問題的癥結,如何讓教育能夠變得更好,已經(jīng)不能只停留在政策進與退的口水爭論,而是需要切切實實地體現(xiàn)在行動之中。
前幾日,《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工作的意見》公布,這標志著萬眾期盼的異地高考,一只靴子終于掉下來了。9月6日,教育部長袁貴仁就此首度表態(tài),明確提出各地確定異地高考的具體門檻時要考慮的三個條件。
這是關于異地高考,迄今為止官方最高的指導性表態(tài)。的確,對于一項關系著多達1000多萬隨遷子女切身利益的大事,異地高考,到了下決心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單從此前的《意見》一出,就勾起了公眾無限遐想,當時也有專家潑冷水說“年內(nèi)根本難以全面放開”,但人們還是關心,到底能放開多大,畢竟這可能關涉自己的利益。
且看家長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工作穩(wěn)定”、“有房”、“有保險”。不能不承認,這的確解決了一部分需求,卻只是讓一部分孩子先“異地高考”起來。但凡對這片土地有著深切體會和認知的人都曉得,能夠滿足“工作穩(wěn)定有房上保險”這三項,龐大的農(nóng)民工,這個最需要關照的群體,斷然是被排除在外了。
再說異地高考還要參照城市發(fā)展需要和承載能力。乍一看,似乎是這么回事,當一個城市需要某個行業(yè)和群體時,通過限制隨遷子女參加高考不失為一種辦法,但,先哲有云,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不要忘記了,高考,是所有參加高考的孩子的權利,包括隨遷子女在內(nèi),之所以推出異地高考政策,就在于保障和方便龐大的隨遷子女群體參加高考的權利,這一點,尤其不能在執(zhí)行中有絲毫的動搖和偏移,更不能淪為城市實現(xiàn)自我調(diào)控的工具和手段之一,換言之,即使城市的確不需要某個群體或者行業(yè),可以想別的辦法,隨遷子女參加高考的權利不能被剝奪,這是公民基本的教育公平權利。
作為一項改革,先易后難、循序漸進,追求穩(wěn)妥都沒有問題,但就眼下的幾個條件,某種意義上,還是拼爹時代的一個縮影父母沒有房子,沒有固定工作,沒有上保險,沒有待在一個被需要的城市,隨遷子女的權利就隨之被剝奪。現(xiàn)今出臺的關于“異地高考”的政策,雖然不乏良好初衷和善意,但其實依然以父輩們占有資源的多寡作為子女能否參加高考的“硬杠杠”。在當下這個“流動時代”里,中國流動人口更多的是一種候鳥式的生存,能買得起房子而成為常住人口者,只能是其中很小一部分人,據(jù)此而言,更多的隨遷子女注定依然要因為父母的漂移不定而失去異地高考的機會,于農(nóng)民工子女而言,充其量畫餅充饑罷了,異地高考的進步實在有限。
表面上是“條件”,實質(zhì)上是“門檻”,隱藏著“拼爹”邏輯。我們承認,萬事開頭難,異地高考的前方有無數(shù)待解的未知問題。但可以明確的是,異地高考定然存在著城市準備不足的缺陷,以及更高層面上的政策關照。但既然是關涉億萬人群的大事,其實也可以開門問政,問計于民,尤其是要聽聽那些流動人口的意見,特別是農(nóng)民工群體。某種意義上,異地高考政策的成功與否,最有評價權的,恰恰就是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