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31日電(記者韓潔、崔清新)“郡縣穩,天下安”。縣制,是我國最古老的行政制度,也是當今人們最熟悉的地方行政體制。如何增強縣級財力,提高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運行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人員就如何緩解縣級財政困難展開熱議。
保障縣級基本財力應建長效機制
為緩解縣級財政困難,2010年中央財政啟動建立以實現縣鄉政府“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為主要目標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建設。三年來,中央安排投入獎補資金超兩千億元,帶動縣級財力快速增加,基本財力缺口縣和缺口額大幅減少。
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逐步建立和不斷完善,使得縣鄉政府的履職能力明顯增強。但要完全解決縣鄉財政困難問題仍任重道遠,一些經濟薄弱地區“吃飯財政”的格局短期內仍難有大的改觀,依然存在縣級財力水平差異較大、部分縣級政府財政保障能力薄弱等問題。
“解決縮小發展差距需要一個發展的過程,也需要中央繼續完善和加強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哈斯巴根委員建議中央建立獎補資金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規模。
金碩仁委員認為,建立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是緩解縣級財政困難的根本性措施,建議國務院盡快制定能平衡全國各地區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標準,并落實好標準,由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一起彌補縣級基本財力缺口。
應進一步減少專項轉移支付比重
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下,中央除了通過下達獎補資金彌補縣級基本財力缺口,還通過激勵機制引導省級財政通過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加大對縣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等辦法,增強地方財力。
“現在地方要辦許多事,縣級財政支出主要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解決,地方對中央財政的依賴性越來越大,從長遠講,不利于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黃智權委員說。
方新委員認為,目前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專項轉移支付比例仍然偏高,要求配套資金的項目偏多,對基層財力的壓力比較大,應該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的結構,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
全國人大代表周家貴也指出,目前上級在安排項目資金時,普遍要求地方財政按一定的比例配套各類資金,給地方財政帶來了巨大壓力。建議中央財政應根據地方財力狀況,明確地方事權責任,減少地方項目的配套資金,緩解地方財政壓力。
應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增強地方造血功能
常委會組成人員一致認為,破解縣鄉財政困難,關鍵要從深入推進財政體制改革上尋求突破。
哈斯巴根委員說, 在分稅制財政體制下,各級政府的財力劃分比較明確,但對事權的界定不夠清晰,總的看呈現“財力上移、事權下放”的趨勢,中央代辦的地方事權,地方承擔的中央事權,交叉錯位現象較多,造成財力與事權不匹配。此外,在財權分配中,中央拿了增值稅和所得稅的大頭,地方缺少主體稅種,又無權根據當地經濟發展需要開設新稅種,很難形成比較穩定的地方財政收入體系,地方可用財力增長乏力。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的關鍵是要厘清各級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如果不厘清支出責任,不厘清財權、事權,保障難以實現。”方新委員認為,應通過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
金碩仁委員建議,應建立縣級主體稅收增長激勵機制,盡快形成縣級基本財力的保障能力。國家應調整稅收政策,對縣給予“兩稅”返還照顧,其他稅種上能照顧到縣級的,應盡量傾斜。
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認為,支持縣域經濟的工業化,一項重要措施就是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的分配比例,那樣工業發展較好的縣就能從增值稅中得到更多份額,有利于促進縣域經濟的發展。
烏日圖委員也指出,從長遠看,扶持和壯大縣級財力基礎和財源,還是要通過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提高縣域經濟的“造血”功能,要完善地方的稅收體制,擴大地方的財源,增強縣級財政的自主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