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深化石英砂加工
等四項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的通知
安監總廳安健〔2012〕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0年以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先后組織開展了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礦山及制品、金礦開采等四個領域的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四項治理),查處了一批嚴重威脅勞動者健康的職業病危害隱患,關停了一部分不具備職業衛生條件的企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地區治理工作進展很不平衡,一些地區治理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明顯,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整治無望的企業未依法提請政府進行關閉;一些企業治理工作不扎實,職業病危害還比較嚴重等。為切實改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條件,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決定2012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集中精力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抓好石英砂加工等四個領域關鍵環節的整治
各地區要充分認識石英砂加工等四個領域職業病危害的嚴峻形勢和做好四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密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石英砂加工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0〕59號)、《關于開展木制家具制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0〕111號)、《關于加強石棉礦山及石棉制品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0〕207號)和《關于加強金礦開采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1〕142號)要求,督促指導轄區內企業進一步做好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尤其要抓好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治理。同時,要督促石英砂加工等四個領域的所有企業必須依法進行職業病危害申報,必須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規章制度和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必須在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崗位、設備、設施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必須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和堅決查處各類非法違規行為
各地區要在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個領域治理整頓的同時,切實加大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力度,制定詳細的執法檢查計劃,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采取專家參與、交叉檢查等方式,對轄區內四類企業進行地毯式檢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督促企業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要充分利用當前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有利時機,依法取締一批非法生產建設項目,停產整頓一批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整改一批影響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職業病危害隱患,集中關閉一批整改無望的企業。
三、認真做好四項治理總結和信息報送工作
各地區在組織深化四項治理的同時,要加強信息統計分析,對四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以及深化治理期間的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包括四項治理工作總體情況、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涌現的典型經驗以及專項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果與體會等,做到內容詳實、數據確鑿、案例典型、問題分析透徹、對策具體可行。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于12月20日前,將本地區四項治理總結報告連同《深化四項治理期間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1)、《四項專項治理情況匯總表》(附件2)以及被關閉企業名單和取締的非法企業名單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系人:孫棟梁,聯系電話:010-64463004〈帶傳真〉)。
附件:1.深化四項治理期間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
2.四項專項治理情況匯總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