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獲釋凸顯制度彈性
8月10日清早,唐慧獲釋的消息讓網民百感交集。
6年前,唐慧的11歲幼女被綁架強迫賣淫,遭到輪奸,染上性病,落下終身不育的疾病。在延宕6年后,法院終審判處被告兩人死刑、4人無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而唐慧本人卻因為多次上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而被勞教。網上民怨沸騰,正如當年鄧玉嬌被網民稱為“烈女”,唐慧則被稱為“史上最悲情的母親”。
《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率先發帖,批評唐慧案。這條微博被轉發13萬次,評論4萬多條。專欄作家徐達內寫道:“介入唐慧事件報道的幾乎所有市場化媒體,這一次集體向中國共產黨最高喉舌表達謝意……《人民日報》的微博以及輿論的反響,表明‘兩個輿論場’在這起事件中已實現對接。”
湖南省政法委回應稱:已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此案辦理情況。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經復議,決定撤銷對唐慧的勞教。湖南籍網民陳杰人認為:唐慧案是“民間和官員的共同勝利”。
當初唐慧千辛萬苦,自己救出女兒,又以死相逼,才使有關方面啟動刑事和司法程序。人民網范正偉的“人民時評”追問:“如果執法者能秉公執法、嚴肅辦案,推動人們在法律框架下解決問題,就能減少許多不理智、甚至以偏執方式尋求說法的行為”。“天下難治,人皆以為民難治也,不知難治者非民也,官也。”
新華社“中國網事”提出:唐慧自由了留給我們的不是一個句號,其實還有一個大大的問號,這個問號指向的是屢屢引起巨大爭議的“維穩式”勞教。長期關注訪民問題的于建嶸教授指出:近年來信訪渠道進一步拓寬,但打擊迫害信訪群眾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因上訪被勞教的情況嚴重。全國人大代表馬克寧曾正式提交建議,指出勞動教養的行政法規與憲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不符。“杰人微語”建議:湖南不妨考慮制定本地區的《執行勞動教養制度細則》,最嚴格地限定勞教適用范圍,并將其最終決定權轉移給法院,那就善莫大焉。
不雅照瘋傳暴露網絡丑陋
近日一組不雅照在網上瘋傳,裸照、官員、群交,大尺度地刺激著網民的眼球。廬江縣委宣傳部、合肥市外宣辦已聲明,照片與受到質疑的廬江縣主要領導無關,屬“惡意造謠中傷”。
不管最終發現不雅照主角是不是領導干部,在微博客這個大眾媒介上廣泛傳播,輕率地指名道姓,甚至有媒體不打馬賽克就刊發原圖,都是對當事人隱私及其親屬人格尊嚴的不尊重,乃至殘忍踐踏。考慮到未成年人微博用戶眾多,不雅照比陳冠希“艷照門”危害尤甚。
“性派對”有違中國人的傳統道德,完全可以嚴肅批評,官員的私生活更要受到嚴格約束。如何把為所欲為的公權力關進籠子里,離不開網絡輿論的監督。但既然當事人并未公開宣揚不雅照,發生不慎外泄后,網民魏力提醒:“因為這事,他們被‘人肉搜索’,從而可能失去工作并離婚,然后就是在家里家外被人指指點點。也許,會有人因為承受不住壓力自殺。到那個時候,每個傳播了照片的人都是兇手……”網民“姑娘忒高興”干脆稱之為一場“看不見的殺戮”,蹂躪別人的隱私權,彼時是八卦,現在則披著正義的外衣。
互聯網平臺上,網民的權利與義務經常不對稱,鼠標輕點就可能傷害到一個無辜者。虛擬空間的匿名發言,缺少了現實世界的自律和他律,容易劍走偏鋒,網絡暴力也能“血流遍地”。傳播學研究表明,網上的“群體極化”傾向,是網下的兩倍多。需要倡導法律意識和理性精神,守住個人表達權和他人權益、社會公德的邊界,涵養國民心態。
質疑和批評劉翔不應從想象開始
8月10日,中央電視臺《共同關注》節目中,演播室背景屏一幅劉翔接受治療的圖片,被細心的網民找出破綻:在賽場上右腳受傷的劉翔,竟然左腳打了繃帶!節目組的官方微博發表致歉帖,解釋說制作人員為使圖片關鍵信息不被主持人和手語翻譯遮擋,將該圖片做了水平翻轉處理。
無獨有偶,央視《東方時空》節目中,記者提問“劉翔賽場上就知道自己跟腱斷了嗎?”一位電視同行網民聽成了“劉翔賽前就知道自己跟腱斷了嗎?”如獲至寶,在微博發帖驗證劉翔受傷陰謀論。《東方時空》主持人張泉靈在個人微博隔空澄清。發帖人重看視頻后,向張泉靈和《東方時空》欄目組“鄭重道歉”。
每個人都有權質疑和批評劉翔。有些事情的確很符合網民對社會的觀感,特別是對政府的想象,但務必謹慎核實,板上釘釘般落實每一個細節。事實的真偽比主觀的喜惡更為重要。不妨用自己的聲音發起質疑,不要誤讀或曲解他人,特別是從某個強勢媒體那里印證或強化自己的想法,那恰恰是不自信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