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任遠教授接受本報專訪提出
新型城市化是一條以城鄉統籌為突破口,引領城市轉型升級的新道路。作為總人口已達1600萬的國家中心城市,廣州在建設新型城市化的道路上,如何處理好外來人口融入城市、城鄉統籌發展的問題,一定程度上關系到新型城市化的進程。為此,本報記者專訪了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人口研究所副所長任遠先生。
“城市化前期的核心問題是吸引外來人口到城市來,并解決他們的就業;城市化中后期遇到的突出挑戰則是城鄉之間、城市內部的分化。如何解決這種結構性分化,形成社會整合,是新型城市化建設的一大突破口?!比芜h認為,社會整合要從城市內部的整合和城鄉之間的整合兩個方面進行。
城市內部的整合:關鍵在戶籍改革和社區建設
2011年末,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達到了51.27%,首次超過50%,達到6.7億左右,這意味著城市化又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任遠認為,農民工和外來人口不能融入城市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當地的戶籍門檻以及他們對當地文化的不能認同阻礙了其進入;另一方面是當地的農村升級為城市后,農民的身份雖然改變了,但生活方式、社會生活習慣仍保持原樣,使其無法融入城市。
在任遠看來,這部分群體如果不能被城市所接納、吸收,城市內部的分裂就會加大,因而,以“包容”為導向的流動人口政策、以“市民化”為導向的農村人口城市化政策,顯得非常必要。
戶籍改革是城市化現階段需要應對和解決的難點,城市需要逐步降低門檻,按照一定的條件,吸納部分群體到城市體系中來。任遠還認為,附著在戶籍上的公共服務應屬地化,就業、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應對外來人口一視同仁。他舉例說,當外來人口進入城市開始從事經濟活動時,就應該為其提供必要的就業支持和社會保障;當其開始婚姻和生育,就應該為其提供必要的保健服務;當其子女開始進入托幼時期和學齡時期,就應該為其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務;而當外來人口在城市生活日益穩態,也應該逐步加強其醫療服務、社會服務和住房保障等。適應外來人口逐步沉淀的特點,根據外來人口在城市生活的時間逐步提供適當的社會福利,這樣不至于給城市公共財政帶來突然而明顯的壓力,并能最終引導外來人口的市民化。
是不是放開戶籍就能讓外來人口融入到城市中來呢?任遠并不這樣認為,“外來人口融入城市的過程是一個社會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社會機制建設不可或缺,某種意義上甚至比戶籍還重要”。因為外來人口在城市中大多依賴血緣關系形成社會網絡,在空間上表現為類似北京的“浙江村”等鄉土居住區。這種以血緣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網絡雖然有利于幫助他們在城市中生存,但并不利于他們融入到城市中來。因而,當地的社區建設、社區服務要對外來人口開放。外來人口如能更好地與當地的社區相結合,發展出本地化的社會關系網絡,并完成自身的社會組織化,將有利于他們融入到城市中來。
此外,任遠還認為,農村人口在土地城市化基礎上的社會生活方式改變,也是新型城市化建設的一個內容。那些“洗腳上田”的農民要改變以前以土地為基礎的生活方式,不能再做依靠土地租賃收入生活的“二世祖”,而要養成市民素質,遵守、認同城市運行規則,融入到城市生活形態、生活交往和生活規則的體系中。這同樣需要以社區建設和社會組織建設為依托。
“以戶籍制度為核心的制度改革和以社會組織建設為核心的社會機制變革,可以讓城市內部結構減少分化,形成社會整合?!比芜h認為,這兩方面的制度建設,是新型城市化建設過程中整合城市內部分化的關鍵所在。
城鄉之間的整合:既要“進城”,又能“返鄉”
農村大量居民流入城市,特別是年輕人口和受教育程度較高的人口流入城市,使得城鄉之間的社會分化不斷擴大。
任遠表示,城鄉之間的差距歸結于土地的剪刀差和農產品價格的剪刀差,這固然有其歷史原因,但如果長期維系,城鄉分化會不斷擴大。任遠舉例說,如果從農村進入城市的人口對未來沒有預期,他就會減少自己在城市的消費行為,甚至還可能形成扭曲的消費行為返回到在小城鎮或者農村購房,扭曲城鄉之間的土地分配。因為他們即使在這些地方買了房,卻仍然在城市就業、生活,“空房”不但是對土地資源的浪費,也間接抑制了他們在城市中的消費。
任遠認為,解決城鄉分化的路徑一方面在于經濟發展要保護農村、農業、農民的利益,使新型城市化發展中的利益能夠在城鄉間合理分配,比如說加大農村的社會保障建設、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網絡建設;吸引各種社會資本在農村的投入;讓農民得到土地流轉的合理收益……另一方面在于城市要促進外來人口的長期定居和社會融合,盡可能地為流動人口在城市的生存和發展提供服務和空間。同時要根據流動人口所具有的“進城”和“返鄉”相互交織的特點,重視為流動人口返回農村提供知識服務,使流動人口在城市獲得的知識和社會資本能夠有利于其返回農村。這樣從兩個方面形成農村和城市共同發展的格局,城鄉間的結構也就得到整合,城鄉分化也會逐步得到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