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前段時間由于“低價供電”而引起各界熱議的山東魏橋集團所屬的濱州工業園電廠,近日被地方政府以“節能減排”為由關閉。同時,記者也通過調查發現,濱州工業園熱電廠并不在2012年山東電力行業調整的淘汰目錄中。
可以預想到,魏橋電廠的關閉將會再次引起人們關于電力體制改革、民營資本地位的爭論,究其原因,在于無論企業還是居民,都對現有電力領域的供給模式及價格存在不滿。魏橋電廠被關閉的真正理由并不重要,關鍵在于其背后反映了1978年以來的市場化改革的新困境。從小處說,表明2002年以來的電力體制改革并不徹底,遇到了諸多新問題。從大處說,則是面對政府與市場這對永恒的矛盾體時,有些地方再次陷入了迷茫。
具體而言,當前改革中面臨的許多典型矛盾,都可以在“魏橋故事”里體現出來。
首先,其背后體現出了央地之間的責權利分配糾葛。眾所周知,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改革重點之一就是對地方放權,到90年代中期甚至產生了中央“弱財政”的局面。以1994年分稅制改革為界,到進入21世紀,中央政府在財權、事權等諸多方面逐漸體現出集中性特點。近兩年,魏橋故事背后電力行業出現的許多矛盾,都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這種利益分歧。長期來看,解決問題需要在大電網與小電網的改革矛盾中實現中央與地方利益的平衡。
其次,也體現了行政主導還是市場主導的矛盾。近年來,作為基于電力行業市場化而設置的監管部門,電監會力推大用戶直接交易、電力多邊交易、跨省區電能交易、發電權交易。但是,實行大用戶直購電模式減弱了政府主導電價的模式,價格管理部門的職權被分離,因此相關部門并不積極,“價格監管”和“市場準入監管”兩大權力仍沒有歸屬電監會,這也使得電力改革受到部門利益沖突的制約。從根本上看,魏橋故事的意義在于挑戰“行政權威”,也使我們需要深思,電力行業改革的最終目的究竟是什么,能否是真正打破行政壟斷,建立市場主導、政府補充的電力價格形成模式,如若不然,現有的改革只能是既得利益再分配。
再次,雖然如魏橋一樣自建電廠的企業不少,但是不同之處在于,魏橋把部分剩余電力對外直供,挑戰了電網的權威。在中央不斷強調激發民間資本活力,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的背景下,各界曾對魏橋模式寄予厚望,希望能借此融化壟斷行業堅冰。此次“鯰魚”變成了“死魚”,使得人們必須思考各行業引入民間資本的底線在哪里,以及究竟如何把引入民間資本(特別是壟斷行業)落到實處。
當然,把魏橋看作電力改革的新模式,顯然有些夸大其詞,且遍地小電網也不符合行業規律。而魏橋建電廠同樣也是基于自身利益,正如在新的壓力下,其所在地被用于住宅建設,背后同樣體現了其與政府“雙贏”的妥協。魏橋故事的啟示,是與改革初期階段不同,當前包括電力在內的諸多領域改革,都應當減少矛盾而非增加矛盾,以促進市場經濟平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