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十二五”國家
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專項規劃的通知
國科發計〔2012〕7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配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實施,指導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科學技術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家海洋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等部門聯合制定了《“十二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專項規劃》,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部門、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十二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專項規劃
科學技術部 外交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國家林業局 中國科學院
中國氣象局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家海洋局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