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政府各部門公開“三公”經費,城管部門因“一年出國出境10地,花費114萬元”受到輿論質疑。
7月9日,廣州市城管局行政執法處工作人員在網上“曬”出5年前的考察報告,再次引發熱議。
百萬出國經費是怎么來的?
在近日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公布的2010年“三公”經費支出中,2010年的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達114萬元。
目前,城管局還詳細列出了分項:“其中,2人赴日本、俄羅斯培訓學習,12.87萬元。18人赴東歐、美國、加拿大等國家考察學習,100.71萬元。”
其官方網站也對超支原因進行了說明:“一是其中有1批6人是2009年的出國計劃,但費用32萬元記入2010年賬簿;二是經廣州市領導和有關部門批準增加的出國考察計劃。”
面對網民的質疑,廣州市城管局宣教處相關負責人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作了解釋。
“前往日本、俄羅斯的項目,都是廣州市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城管局只是各派出一人參加。”
“日本考察的內容是城市公共管理與區域創新發展,共有17人參加。俄羅斯項目是公共突發事件解決專題培訓班,有22人參加。”
而每人6萬多元的出國費用,與考察時間較長有關。“比如日本的考察是13天,俄羅斯的考察有21天之久。”
廣州市財政局7月9日對此回應,由于各部門工作職能差異,對因公出國(境)經費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因此,財政部門根據單位當年度工作任務,按開支標準嚴格審核確定其因公出(境)經費預算。
2009年,廣州市紀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干部和國企領導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國(境)經費,未安排預算的單位視為無出國(境)任務。對超出經費預算的團組,組團單位應調整預算,重新報批。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在三公經費公開后,廣州市政府相關部門也向城管部門查證,核對出國出境項目是否和當初申報的完全一致。目前未發現違規情況。
廣州市財政局表示,今后,該局將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的管理。廣州市城管局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表上,因公出國費預算為64.77萬元。
城管出國,考察效果幾何?
而在網上,廣州市城管局行政執法處工作人員竇勇以“城管小竇”的微博,曬出了自己此前在香港考察的報告《香港的“城管”與小販》。
“這些天,陸續有網友追問,我本人去過哪里?有什么成果?我不敢隱瞞,就把2007年的考察報告原封不動地挪到博客和微博上,向各位報告。”
曬出報告后,有不少網民質疑報告中基本信息多,不少是“網上百度來的”。
竇勇沒有回避,詳細解釋了此事的背景。
2007年,廣州市法制辦、整規辦和城管部門赴香港短暫考察,為給決策層提供參考資料,他也隨行。“從當天15點至21點,我們與香港食環署官員和轄下小販事務隊成員進行了座談,聽取了介紹,搜集了相關法律條文,參觀了油麻地玉器市場、花園街小販攤檔、廟街夜市和兩個肉菜街市。”
“此行的目的很明確,首先就是去調查一些確切的資料,以專業視角而非道聽途說的渠道,給決策層提供信息。所以,最后成文的報告,以基本信息居多。如果是簡單從網上找資料,真實性和準確性誰來保證?出了錯,該來擔責?”
近日廣州市番禺區協管員出言不遜的視頻,又引來網上質疑:“城管出國考察,就達到這個效果?”
竇勇認為,該協管員出言不遜的行為的確令人氣憤。“不管對方如何挑釁、辱罵,罵不還口是原則,但他沒有忍住,而與之對罵。城管一直強調文明執法,不等于就沒有人再犯錯,可以引以為戒,但無法杜絕。”
而對“出國考察效果幾何”,他認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在香港,小販事務隊對非法小販有“驅散,否則拘捕”的合法強制權。而在內地,《行政處罰法》明文規定,只有警方才能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我一個廣州小城管,能照搬過來、建議領導同意拘捕小販嗎?這當然學不到。”
竇勇坦承,城市管理和執法面臨諸多的困境和問題:違法建設、市容市貌、垃圾分類、文明執法……“僅僅是小販問題,廣州市政府、城管局的領導就考察了很多地方,經過層層論證,反復權衡利弊,才于2010年開始試行疏導區政策,目前已安置10萬流動攤販。做這個龐大的工程,不是寫篇報告就能解決的。”
用“網絡問政”推進公開
目前,“城管小竇”是唯一公開曬出自己考察報告的工作人員。
質疑“三公經費”用途的網民“廈門浪”說:“報告質量如何是見仁見智的,但勇于公開曬出自己的考察報告,是一件值得鼓勵的事。”
他們正在網上呼吁廣州市人民政府進一步回應社會的疑問,更詳細地公開“三公經費”的具體用途和效果。
“城管出國考察,這筆‘三公’經費的使用,法理上是合理的。但考察了什么地方、有沒有必要去考察、帶著什么問題出去考察,解決了什么問題、回國之后有什么效果,都應該向人大、向公眾匯報。”
“三公經費”公開,在我國還是起步期,不少政府部門只公布項目總體金額,過于簡略。在采訪中,相關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也坦承,公布簡略的部門反而不引人矚目,公布詳細的部門卻容易“費力不討好”,招來罵聲一片。
“對已經公開‘三公’經費的政府部門,我們也要寬容、理性地推動進一步公開。”“廈門浪”說。“作為公務人員,既然能夠公款出國考察,也應該能夠向納稅人公開學習、考察到的經驗,讓納稅人知道錢花得效果如何。如果工作人員、主任科員都能曬出考察報告,領導為何不能?”
在“廈門浪”看來,長期以來各地城管頻頻發生問題,“正是因為和市民之間沒有形成共識”。“而現在我們尋求進一步公開,就是凝聚共識的過程。”
“關心考察效果是我們每個市民的義務和權益,讓文明的廣州都曬出考察報告來。”“廈門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