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政府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中指出,全省城鎮化率達53%以上。江西將以省會南昌為核心打造南昌大都市區,江西省要同步加快發展贛州、九江兩大都市區,構筑“一群兩帶三區”為主骨架的空間結構體系,帶動全省各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此外,江西將通過優化城市發展格局,推進農村人口向城鎮化轉移。《意見》中指出,在江西省有穩定職業滿三年、有穩定住所切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保滿1年的人員即可落戶江西。
全省城鎮化率將達到53%以上
《意見》中指出,江西要以加快產業和人口向中心城市集聚為重點,以提高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為核心,以統籌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為手段,進一步推進城鎮化加速發展。
具體目標為: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城鎮化率達到53%以上,城鎮化水平年均提高1.7個百分點以上,接近或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南昌市城區常住人口達到300萬左右;贛州市、九江市城區常住人口達到100萬以上,進入特大城市行列;上饒市、吉安市、新余市、萍鄉市、景德鎮市、撫州市、宜春市等7個設區市城區常住人口超過50萬,進入大城市行列。
此外,鷹潭市、南康市、樟樹市、鄱陽縣、興國縣、進賢縣等13個城市城區常住人口達到20萬-50萬的中等城市規模,全省縣城平均城市人口達到12萬以上;示范鎮和中心鎮人口吸納能力顯著增強,城市和小城鎮發展質量明顯提升,初步構建起結構合理、布局協調、功能互補、集約高效的城鎮體系。
開發沿滬昆線、京九線的城鎮發展帶
據介紹,江西要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為依托,以沿滬昆線和京九線為主線,聚集優勢產業,提高規模效應,著力培育和發展以南昌市為核心的南昌大都市區,加快發展贛州都市區、九江都市區,構筑“一群兩帶三區”為主骨架的省域城鎮空間結構體系,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其中,“一群”指的是鄱陽湖生態城鎮群。“兩帶”則分別為沿滬昆線、京九線的兩條城鎮發展帶。我省要以滬昆線上的中心城市為核心,東段積極培育和發展以上饒市、鷹潭市為核心的贛東城鎮密集帶;西段積極推進以新余市、宜春市、萍鄉市為復合中心的贛西城鎮密集帶發展。同時以京九線上的中心城市為核心,自北向南加快培育和發展九江市、南昌市、吉安市、贛州市等區域中心城市,積極培育共青城市、豐城市、樟樹市等重要城市。
打造南昌、贛州、九江三大都市區
在一群兩帶格局的基礎上,我省要培育發展南昌大都市區、贛州都市區、九江都市區。
據介紹,南昌大都市區包括以南昌市中心城區為核心周邊100公里范圍的區域,包括南昌市中心城區、撫州市中心城區、南昌縣、新建縣、安義縣、余干縣、永修縣等的一小時經濟區。把南昌打造成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增長極、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全國低碳經濟示范城。
贛州都市區包括以贛州市中心城區、南康市、贛縣、上猶縣為主要載體的核心區及其輻射范圍內的贛南蘇區地區性中心城市和人口規模較大的縣城。充分發揮其生態、資源和人文優勢,使之成為贛南蘇區振興發展的主要平臺和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示范區域。
九江都市區以九江市中心城區為核心,強化長江沿岸152公里的城鎮發展和資源要素集聚,沿江聯動瑞昌市、九江縣、湖口縣、彭澤縣,形成沿江城鎮發展帶;向南聯動德安縣、共青城市、永修縣、星子縣、都昌縣,強化昌九城鎮走廊,整合環廬山地區資源,建成現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區域性物流樞紐和長江沿岸重要工業基地。
工作滿三年且繳納1年社保的居民可落戶
《意見》中指出,江西要進一步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在設區市市轄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設區市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放寬職業年限要求)和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凡在江西就業或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在就業地登記常住戶口;尚未就業或創業的,根據本人意愿,可遷回原籍。而對落戶城鎮的農民是否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意愿,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
建立農村勞動力輸出對接合作機制
江西將加快發展城市經濟,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鼓勵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小企業,并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從資金、信貸、市場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為進城務工人員提供公平的就業環境和更多的就業崗位。
據介紹,江西將逐步完善城鄉勞動力市場機制,取消對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就業的歧視性、排斥性規定。將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范圍,整合培訓資源,統籌安排、集中使用農民工培訓資金,全面開展技能培訓,加強就業指導,提供就業服務,提高他們的就業和創業技能,促進其在城鎮穩定就業。
同時,將合理引導人口流向,讓更多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建立農村勞動力輸出地與輸入地對接合作機制,促進農村勞動力加速轉移。鼓勵農民進城自主創業,對自主創業的,納入促進創業政策扶持范圍,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項目推薦、創業指導、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服務等創業扶持,幫助其通過創業實現就業。
社會服務 進城農民享受居民同等待遇
在完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方面,江西嚴格落實同城同待遇政策,使進城農民在養老、住房、醫療、就業等方面享受當地城鎮居民同等待遇。保障進城就業農民子女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確保進城就業農民子女在父母就業地就近入學,在入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方面與當地城鎮學生一視同仁。嚴禁學校向按劃定范圍入學的進城就業農民子女收取借讀費、擇校費、贊助費等。積極探索推進進城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對在城鎮就業困難的農民實行就業援助和生活保障。進城就業農民符合條件,可申請保障性住房。
土地征用 建立公平合理征地補償標準
江西提出,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以城鎮基準地價為基本依據,建立公平合理的征地補償標準形成機制。探索以社會保障和就業安置、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為主,農業安置、留地安置和以經批準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安置方式為輔的征地補償安置模式。對城市建成區內的閑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舊城改造用地等要有計劃地依法統一回收或收購,實施政府儲備。
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將我省納入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