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今天發出通知,承認該“暫行辦法”在許可和處罰設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據,立即停止執行。
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去年4月1日,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啟動實施“食品加工小作坊許可證管理制度”,并在有關“紅頭文件”中明確表示,“要對商場、超市、零售商店和攤點以外,同時具有固定加工場所和固定工藝流程、傳統低風險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施加工許可管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新聞發言人魏華光此前表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一直以來都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實施加工許可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不可忽略的環節。
“加工油條、賣個饅頭也要辦行政許可證,如此行政許可是否過多、過濫?類似的‘饅頭許可’究竟是加強監管還是以‘證’代管?”該“暫行辦法”曾引發了社會爭議,實施一年來僅有500多家小作坊申領了行政許可證,這與遍布街頭巷尾的各種食品加工小作坊相比,形成了鮮明反差。
“此前,我們接到有關單位和群眾的反映,認為這項行政許可制度存在違法內容,為此依法對其審查。”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備審審查后認定,所謂的“加工食品許可”屬于自行創設,無法律依據。
省政府法制辦認為,國家法律在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設定了三項行政許可,而所謂的“加工食品許可”不在上述三項許可事項之列,屬于規范性文件自行創設的行政許可事項。為此,該辦在6月18日的審查意見中指出,“暫行辦法”應在30日內予以修改或廢止,必須停止執行。
有關負責人指出:國家法律針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但并未設定行政許可事項,而是授權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因此,在地方性法規出臺之前,任何規范性文件都無權創設此類行政許可。該“暫行辦法”違反了行政許可法關于規范性文件等“紅頭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應當予以糾正。
每項行政許可與行政審批的背后,既體現著政府責任也關乎行政收費。6月7日,甘肅省委、省政府共同啟動“效能風暴行動”,重點工作之一就是圍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攻堅戰”,繼續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今年,省政府審改辦要取消、調整、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省級部門累計取消率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