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抱理想回鄉投資老年公寓公益項目
1996年只身到北京靠收費品謀生的河南固始縣人羅正軍經過幾年的努力,到本世紀初年已經擁有了數百萬的資產。
2003年初,時任固始縣委書記周大偉到北京招商引資請在京的固始老鄉聚會,羅正軍是其中一員。聚會當中,羅正軍被周大偉的誠意感動,決定攜自己全部資金回家鄉固始縣投資興辦養老公益事業,并在當地注冊了“固始縣頤養苑老年人服務有限公司”。
羅正軍說,他決定投資養老事業,一是看到周邊朋友的父母已經老了,沒有地方去,二是聽說國家對建設養老項目有政策方面的支持。羅正軍告訴記者,在周書記組織的那次聚會中,最終來固始投資的只有他一人。
據了解,羅正軍回家鄉投資建設老年公寓的事在固始縣時任縣委書記周大偉的支持下最初進展的十分順利。
2003年6月,羅正軍將養老院項目可研報告、用地申請呈送縣委、政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后,縣領導及固始縣國土資源規劃局、民政局、發改委等對該項目及用地均批示同意。
2004年2月20日,國土局將老年公寓項目用地116.1畝規劃選址意見書、出讓宗地界址圖送達給頤養苑老人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2004年3月17日,固始縣國土資源局指派本局測繪部門對養老院項目用地進行了現場實地勘測、定線、設樁、指界,雙方均見證了該項目建設用地面積116.1畝測繪結果。
2004年10月13日,固始國土局分管土地的副局長何繼華將協議出讓老年公寓項目用地,每畝3.86萬元的書面價格通知送達給頤養苑老人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并告知此價格作為簽訂出讓合同時的依據。
羅正軍訴記者,2004年12月23日,他接到固始縣國土局副局長何繼華打來的電話,讓他于次日中午前12點必須交納100萬元的土地定金。錢交了,馬上可以辦理土地手續,否則的話老年公寓116.1畝土地的事就黃了。
羅正軍說,聽了何副局長的話,他非常激動,老年公寓項目是他夢寐以求的終身事業,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現在終于有了眉目,最關鍵、最困難的土地問題終于可以落實了。
百畝土地忽變七畝 疑為國土局從中作梗
2004年12月24日上午,羅正軍帶著100萬現金在兩位老鄉張玉堂、陳寶富陪同下,前往固始縣國土資源局辦理相關土地手續。
羅正軍說,他按照固始縣國土局何副局長的要求,向財政局交納了100萬元現金及2萬元稅金后,便再度返回固始縣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手續。這時何繼華副局長指派身邊工作人員拿出兩份空白格式合同,讓他簽名蓋章。羅正軍說,出于對政府部門的信任,他毫不猶豫地在空白合同上簽了字、蓋了章。
羅正軍告訴記者,2005年3月,他接到固始縣國土資源局通知去拿土地出讓合同時才發現,固始縣國土局沒有按照原來雙方約定的以每畝3.86萬元的價格辦理116.1畝劃拔土地出讓手續,而是將他交的100萬元的定金變成7.57畝土地的出讓金,平均每畝土地價格為132012.01元。這和羅正軍最初設想的并獲得縣政府領導同意及相關部門批準的老年公寓項目的土地面積有著天壤之別。
羅正軍說,發現這一問題后他立即找國土局主管及領導要求糾正錯誤,但固始縣國土局的領導始終不予理采。“我這時才醒悟,最初何副局長讓我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原來是國土局早已謀劃好的陷阱!”
國土局解釋自相矛盾 百畝土地荒蕪8年
記者調查發現,在羅正軍與固始縣國土局的這場糾紛中,有一讓人百思不解其解的問題,既然羅正軍的老年公寓項目已得到兩任縣委書記的支持,并且已經得到了包括固始縣國土局在內的相關部門立項審批,固始縣國土局為何不履行供地手續呢?
對此,固始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何繼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說,對羅正軍老年公寓項目國土局本身也是支持的,并曾經向固始縣城鎮工作領導小組打報告請示以每畝3.86萬元的價格給該項目供地。只是因為時任縣領導不同意,才使供地一事沒有履行。
與何繼華副局長說法不同的是,固始縣國土局公開發布的“固始縣國土局嚴正聲明”中又稱;“固始縣兩任縣委書記都曾批示以劃拔方式向羅正軍的養老項目供地,固始縣土地規劃局按二位書記的批示意見,擬按每畝3.86萬元向羅供地116.1畝。固始縣國土局之所以未按兩位書記的意思辦理,一是因為用地人為公司,按公司法規定,“公司”為盈利性企業,不能享受劃拔用地,只能走招拍掛方式供地。”
該聲明還進一步強調:“我局(固始縣國土資源)2004年12月未按縣委書記批示(以3.86萬元的價格給羅正軍的老年公寓項目供地)。依照法律規定(向羅正軍老年公寓項目)供地(7.57畝)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對固始縣國土局的這份“嚴正聲明”,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崔偉龍律師指出,我國〈公司法〉中并無公司是盈利企業,不能享受劃拔用地一說。固始縣國土局所說“按“公司法”規定,“公司”為盈利性企業,不能享受劃拔用地,只能走招拍掛方式供地”,完全是一派胡言。
崔律師告訴記者,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政策,任何機構包括企業公司都可以依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并享受國家在土地、稅收以及其他方面同等的優惠政策和補貼。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固始縣國土局副局長何繼華一在法否認國土局讓羅正軍簽字的合同是空白合同,但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多次審理中均查明,固始縣國土局讓羅正軍簽下的合同確為空白合同。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說,領導都批示了,土地局為何不辦?其關鍵是國土局相關辦事人員沒得到好處。現如今固始縣違法用地的事情多了,國土局為何不管?”
由于羅正軍與國土局的這場爭執,羅正軍的老年公寓項目至今還是空中樓閣,那片原本要建老年公寓的土地至今已整整荒蕪了8年有余。
羅正軍說,他很后悔當初聽縣委書記的話回家鄉固始投資,當初要是不回來還在北京發展,他今天至少已經積累了幾千萬元的資產。如今他不僅荒廢了曾經的事業,耗盡了全部家產,并且還負債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