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北京,在全國許多城市,有關污染場地及其修復的信息越來越受關注。
全國污染地塊至少有30萬塊,絕大多數沒有被修復
在寸土寸金的蘇州,一片600余畝的土地卻在撂荒。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原來,這里是蘇州化工廠原址,雖然企業已經在9年前搬遷,但由于土地已被嚴重污染且污染成分復雜,場地修復一直被擱置。
其實,這樣的地塊在全國不少城市都存在,也都同樣成為城市建設中一塊難啃的骨頭。2004年4月28日,北京市宋家莊地鐵工程的建筑工地,3名工人因開挖深層土壤而中毒。這一事件不僅讓人們領教了污染場地的危害,也讓污染場地的概念進入了政府與公眾視野。
在歐美,這種未經修復的污染地塊,被稱為“棕色地塊”(簡稱“棕地”)。世界銀行2010年發布的《中國污染場地的修復與再開發的現狀分析》報告顯示,2001—2005年,北京共搬遷工廠142家,置換出的“棕地”達878萬平方米。在西南重鎮重慶,從2002年起,城區內的污染企業陸續搬遷,列入搬遷規劃亦有137家企業。世行估計,最近幾年工業企業搬遷遺留的場地中有將近1/5存在較嚴重污染。
那么,在我國,污染場地究竟有多少?污染范圍和程度究竟如何?
目前,全國土壤污染調查工作已經結束,但由于結果一直沒有公布,因而要準確得到這些問題的答案,尚需時日。“因為沒有統計資料,所以只能推測。”中國環境修復網執行主編高勝達告訴記者,在美國,受到污染的地塊約有30—45萬個,根據中美兩國制造業歷史對照,我國的污染場地總量應該至少與美國相當甚至數量更大。
輕工業環境保護研究所總工程師宋云研究員表示,這些年,在城市人口聚集區,土壤環境質量持續下降。在搬遷的污染企業中,100個地塊有20%—30%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保守估計,各類風險較大的污染場地,在全國城市及其郊區約有1—2萬個。”宋云列舉了其中一些例子,比如,化工和電鍍等企業都可能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而曾用做加油站的地塊10%—20%也都可能存在污染。
在我國,無論是專業人士還是公眾,對污染場地的認識時間都不長,這就意味著,大片的城市污染土地顏色還沒有“由棕轉綠”。“的確如此,我們不僅存在大量的‘棕地’,而且大多數都沒有被識別和修復。”宋云告訴記者,這里面包含著已經搬遷但尚未被重新使用的土地,也包括在對污染場地有充分認識前,已經流轉的城市用地。
污染原因繁多,污染物復雜多樣,有毒有害物質影響持久
公開資料顯示, 從2006年到2010年即“十一五”期間,北京市對69個場地進行了評價,涉及鋼鐵、焦化、化工、電鍍、染料、印染、汽車制造等行業。污染場地的狀況之復雜可見一斑。
世界銀行環境專家謝劍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總工程師李發生研究員合著的《中國污染場地的修復與再開發的現狀分析》指出,中國“棕地”的產生可以追溯到50多年前“大躍進”時期甚至更早時,一些高污染工業企業的建設。
當時,大多數工廠建在城市的周邊地區。如今,這些生產歷史悠久、工藝設備相對落后的老企業,經營管理粗放,環保設施缺少或很不完善,土地污染狀況十分嚴重。有些場地污染物濃度非常高,有的超過有關監管標準的數百倍甚至更高,污染深度甚至達到地下幾十米,有些有機污染物還以非水相液體的形式在地下土層中大量聚集,成為新的二次污染源,有些污染物甚至遷移至地下水并擴散導致更大范圍的污染。
按照主要污染物的類型來劃分,我國污染土地大致可以分為重金屬、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持續性有機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四種類型。污染場地中,污染物成分十分復雜,以持續性有機污染物(POPs)污染場地為例,我國曾經生產和廣泛使用過的殺蟲劑類POPs主要有滴滴涕、六氯苯、氯丹及滅蟻靈等,有些農藥盡管已經禁用多年,但土壤中仍有殘留。此外,還有其它POPs污染場地,如含多氯聯苯(PCBs)的電力設備的封存和拆解場地等。而有機溶劑類污染場地中,既有苯系物、鹵代烴為代表,也常復合其它污染物,比如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等。
宋云告訴記者,污染場地的影響是個復雜的過程,而且污染可能不局限于拆遷場地本身。“比如冶煉廠附近的煙氣中重金屬沉降,焦化廠廢氣擴散造成的土地表層污染,尾礦庫的微塵到處飛揚,污染物進入地下水隨地下水遷移到場地外等等,涉及的范圍絕不僅僅是廠區。”研究表明,我國長三角地區工業企業導致區域鎘、汞、鉛等重金屬污染;沈陽30家搬遷企業場地中的重金屬和石油類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甚至在場地周圍也檢測出了重金屬含量偏高的情況。
“棕地”中的有毒物質滲入地下后,可通過土壤、地下水等遷移、釋放有毒物質,毒性持續可達上百年。上海市政協常委、市政協環境資源委員會副主任沈建華在西南地區見過一塊污染場地,就是由于明清兩朝開采汞礦和汞冶煉廢棄礦渣造成的。
沒有相關的法律政策要求,污染土地信息目前難以公開
“我家這兒以前是個什么工廠,會不會也是個污染場地?”看了近期有關污染場地的信息,李女士的疑慮和擔憂更多了。“有人說多環芳烴致癌,要是我們這兒以前是個加油站,就會有這些東西,那怎么辦?”
李女士的擔心不無道理。宋云表示,比如民房原址是個垃圾場,一些揮發性物質會從土壤里慢慢揮發,對低層住戶影響要大些。污染場地的污染物的確會通過各種遷移進入土壤和地下水,但是對于城市居民來說,也不必太過擔憂。首先水源一般不會取自小區地下,其次,污染場地污染程度和對人體健康的風險有大有小,另外,由于居民小區的部分地面做過硬化,也有利于阻止污染物的揮發及與人體直接接觸。
“當然,大家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如果懷疑場地有過污染,不要飲用受污染場地影響的地下水,不要在空地上種植蔬菜,氣壓低、氣溫高的時候主動采取保護措施,以減少土壤中有毒有害氣體的吸入和與人體接觸。”宋云這樣建議,如有必要還可以請有關部門或專業機構檢測場地污染,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進行阻隔,避免與人體接觸等等。
“與其讓我們亂猜,不如告訴我們這兒以前到底是個什么狀況。”李女士說出了不少人的心里話。然而,看似簡單的信息公開,卻在實際操作中困難重重。
在江蘇省常州市的一處新建小區,業主論壇正在討論這個小區的“前世”——聽說某個著名開發商買到的地塊以前是個工廠,有沒有污染的問題一直是已經購房和將要購房者的關注重點。持幣待購的為此舉棋不定,買到房的要去討個說法。
“我們這行有個規矩,要和客戶簽訂保密協議,除非項目期結束,客戶同意披露項目名稱,否則我們不會對外透露”,一位從事環境修復的專業人士曾對媒體這樣說。
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政策要求,土地環境狀況信息公開目前還是設想。雖然偶爾有有實力的開發商會以此宣傳自己的社會責任,但是大多數還不敢冒險。而在國外,一塊“棕地”的污染狀況,修復目標、進度以及修復過程中每天的環境質量檢測結果都是公開信息,可供公眾查詢。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日本富山縣,由鎘污染引起的痛痛病患者及當地居民,成立公民社團每年監督當地礦山的鎘污染情況,當地水中的鎘含量在十幾年之后大幅降低。而受害者維權的勝利,也成為日本引入公眾力量監督企業環保行為的轉折點。”高勝達表示,我國應該更好地借鑒國際經驗,盡快做好土地污染狀況信息公開的工作。
“信息公開是公眾監督的基礎。”宋云表示,土地環境狀況信息公開需要一步步推進,目前,有些相關信息在場地再次利用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中應會有所涉及,希望以此為突破口,通過環境影響報告的公示讓公眾更好地了解土地的“前世今生”,更好地促進“棕地”的修復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