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被回填用于商業開發,全國最大城市濕地公園隕滅”的報道引起關注,濕地被回填、公園被強拆、用于房產開發等字眼成為熱議焦點。位于黑龍江哈爾濱市松花江南岸的這個水上公園,真的是濕地嗎?回填、開發是否合法?
人工挖湖植樹,不是天然濕地
6月11日,記者來到位于松花江公路大橋西側至何家溝入江口、顧鄉堤北側的正陽河灘地,這里就是曾經的“水上公園”。站在友誼西路延伸橋上,記者看到,除了正在施工的房地產建設項目外,這里遍布垃圾、建筑材料和各類臨時搭建物,湖水已不見蹤影,唯一的流水是附近河溝里的黑色污水,夾帶著垃圾不斷排進松花江。眼前的一切,讓人很難聯想到親水宜人的濕地公園。
“這里沒有原生的生態系統,植物是人工移栽的,開業時的天鵝也是從別的濕地租來的。”隸屬于哈爾濱市水務局的哈爾濱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宋和良認為,“根本不存在毀損濕地問題,水上公園建成前是垃圾場。”他說,水上公園是人工興建的公園,非自然公園,不具備濕地最基本的特征和功能,更談不上國內最大的城市濕地公園。
哈爾濱市水務局灘涂管理辦公室總工程師王建起證實了這一點。他介紹,2003年,水務局對堆放的垃圾和建筑殘土等進行整治,建了三個經防滲處理的人工景觀湖。“植物主要是人工栽植,并不是自然形成的。由于依水而建,就叫水上公園。”
屬于“私營公園”,經營方使用權50年
據了解,水上公園2004年9月對公眾開放。2006年,天鵝公司與市水務局灘涂辦簽訂合同,以6500萬元的價格取得水上公園灘涂用地50年的使用權,將其變身為“私營公園”。
一位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告訴記者,公園當年景色不錯,經常舉辦各類活動,“門票好像是2元,游人并不是特別多。”
宋和良說,天鵝公司取得經營權后,基本上是利用原有臨時設施在經營。接下來的兩年時間里,一些公園設施被變賣,公園場地被出租,三個人工湖已經處于荒廢狀態,其中兩個被天鵝公司填埋或部分填埋。
2008年,水上公園與很多城市公園一樣開始免費對公眾開放。2009年6月15日,當地媒體曾報道稱,公園“售票處已經取消,大門敞開……一改往日冷清、蕭條的場景。”但這對天鵝公司的經營來說并不是好消息。
相關出讓手續合法,利益糾紛導致矛盾
天鵝公司經理孫宏偉反映,公司對公園這片灘涂地有50年的經營使用權,但僅僅幾年之后,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在未收儲公園土地的情況下,就招拍掛了12萬平方米土地,然后給公園毫無依據的3.15億元動遷補償款。
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表示,向天鵝公司轉讓的是灘涂地經營權,而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經國家發改委和水利部批準,公園用地已依法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其38萬平方米土地在2010年列入哈爾濱市土地儲備計劃并完成收儲。2011年6月,水投公司確定該區域為凈地并建議公開出讓,市國土局于是把其中12萬平方米土地以“商業金融兼容居住用地”形式出讓。
水投公司回應稱,天鵝公司與水投公司曾于2009年簽訂一份合同,同意進行商業開發,凈收益按比例進行分配,水投公司預付了1億元的經營補償保證金,說明天鵝公司已經接受了經營補償方案。宋和良同時承認,合同中涉及將屬于國家的土地出讓金進行分配的部分違法。
對天鵝公司反映的強拆問題,宋和良說,天鵝公司原本同意并配合開發商進場施工,但2011年底,為索取更高額經營補償,天鵝公司以灘涂證即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而擁有土地使用權為由,采取過激手段阻撓正常施工。
記者在天鵝公司今年5月18日出具的一份文件上看到,其表示“接受國土局代表政府的談判意見,3.15億元是合圍后的公園38萬平方米土地的補償款,立即配合富力公司進場施工。”
記者了解到,哈爾濱市政府已經著手對何家溝一帶環境臟亂問題進行綜合整治,新建一個30萬平方米的綠地公園,原水上公園場地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也在進行,而圍繞水上公園征地、補償、建設的各種爭議還在繼續,本報將繼續關注。